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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组织及其组织形式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经营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登记,并以经营保险为业的机构。各国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一般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保险合作社、行业自保组织、个人保险组织。股份保险公司通常是保险业中最主要的经营组织,商业保险公司通常代指股份保险公司。保险组织具有所有者、经营者与客户三大主体。

保险经营组织及其组织形式

保险经营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登记,并以经营保险为业的机构。各国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一般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保险合作社、行业自保组织、个人保险组织。在此,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笔者主要介绍前三种保险经营组织。

国有保险公司,又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国家是其唯一股东。国有保险公司由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其经营可能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组织形式为举办商业保险;也可能以政策的实施为宗旨,并无营利动机,组织形式为举办社会保险等。我国设有四家副部级的国有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简称“人保控股”)、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国寿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太平集团”)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其中,前三家国有保险公司旗下分别设有多家股份保险公司。

股份保险公司,又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保险公司通常是保险业中最主要的经营组织,商业保险公司通常代指股份保险公司。其性质为组织资本性、资本股份制,其经营目标是为股东赚取利润。国有保险公司通常都通过成立股份保险公司参与保险业务经营,比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寿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人寿”)等。

相互保险组织,是为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一种组织,主要分为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和交互保险社,其中最成熟的就是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中性的社团法人,它既不是公益法人,也不是营利性法人,是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相互保险社是保险组织的原始形态,它是由一些对某种危险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人组成的一个团体,当其中某个成员遭受损失时,损失由其余成员共同分担。(www.xing528.com)

保险组织具有所有者、经营者与客户三大主体。所有者提供资本并承担风险,享有税后利润;经营者执行发展战略与财务决策;客户交纳保费以获得损失发生时的补偿权。保险组织主要有相互保险制和股份制两种类型。股份保险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与客户相分离,经营目标是股东利润最大化。相互保险组织的投保人以会员身份加入,汇集保险费以建立保障基金,为会员提供低成本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相互保险组织的每个投保人既是客户也是所有者,所有会员均享有盈余分配权与剩余索取权。

根据保险经营的目的可将保险分为营利性保险和非营利性保险:营利性保险的经营主体通常为商业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属于非营利性保险。此外,非营利性保险还包括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上的目的,运用商业保险的原理并给予扶持政策而开办的保险。政策性保险包括社会政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两大类型。社会政策保险即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贯彻社会公平原则而开办的。经济政策保险是国家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保护政策而开办的保险,它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存款保险等。

政策性保险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国有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等。国家承办社保;中信保作为唯一一家政策性国有保险公司,主要对出口贸易业务进行承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但由商业保险公司(2018年有16家)参与承保;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税收优惠保险”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也属于政策性保险,其承保主体通常是相互保险公司或相互保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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