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企业里,保险公司是一种极其独特的存在,因为其所经营的对象极为特殊——风险。人寿保险公司,就是经营人身风险的保险公司。风险,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尽管在日常生活中该词汇会被高频次使用,但是人们却难以对其进行直观而准确的表述,颇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意味。
所谓风险,就是指某一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若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即可认为该事件存在风险。在保险领域,风险特指和损失有关的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
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因素是指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任何事件,是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可分为有形风险因素和无形风险因素两种类型。风险事故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导致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在风险管理范畴,损失的含义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损失,而精神打击、政治迫害、折旧等行为结果一般不能视为损失。(www.xing528.com)
简而言之,风险因素的存在,可能引发风险事故,最终导致损失。如果某一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那么该事件就是风险事故;如果某一事件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那么该事件则是风险因素。例如,因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并造成人员伤亡,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若冰雹直接击伤行人,则冰雹是风险事故。
人身风险作为风险的一类,是指日常生活以及经济活动过程中个人的生命、身体所遭受的导致人的死亡、伤残、劳动能力丧失以及其他费用支出增加的风险。人身风险包括生命风险和健康风险。其中,死亡是人生命中必然会发生的,并无不确定可言,但死亡发生的时间、原因、地点等是不确定的;健康风险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如伤残是否发生、疾病是否发生,其损害健康的程度等均是不确定的。人身风险所致的损失分为收入能力损失和额外费用损失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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