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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导论之程朱理学:二程的天理说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二程的天理说二程,即程颢、程颐两兄弟,两人都是北宋著名理学家。天理说,始自二程,他们将“理”作为宋明儒学的最高范畴来讨论,确立了理学关注和讨论的核心主题。二程兄弟最终为封建伦理纲常在本体论上找到了其合法性。朱熹所构建的理学体系,不仅将儒家的纲常伦理上升为“天理”,而且强调人们践行“天理”的自觉性。

中国传统文化导论之程朱理学:二程的天理说

(一)二程的天理说

二程,即程颢(1032—1085年)、程颐(1033—1107年)两兄弟,两人都是北宋著名理学家。他们是周敦颐的嫡传弟子,是张载的表侄。二程因居住于河南洛阳,后人便以“洛学”来称呼他们所创的学派。二程虽受业于周敦颐等,但他们的思想却有独创性,他们的理学摆脱了道学的影响回归到了儒学的本位,他们的思想自成体系,特色鲜明,独树一帜。朱熹说道:“孔孟之道不法久矣,自颐兄弟始发明之,而后其道可学而至也。”天理说,始自二程,他们将“理”作为宋明儒学的最高范畴来讨论,确立了理学关注和讨论的核心主题。

二程兄弟总结了先秦以来的儒家学说,在吸收道家等学术的基础上,在本体论上实现了再创新,建立起以“理”为本体论的一整套理学体系。二程的基本哲学观点是一致的,他们都把“理”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将“理”作为哲学最高范畴提出并讨论,他们所构造的理学体系,在本质上是唯心主义学说。程颢说“天者,理也”,“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所谓的“理”,不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而是一种万物本源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准则。程颐的天理论亦是如此,他说道:“天下只有一个理。”“万物皆是一理。”他也将“理”从本体论层面予以阐述,并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理”衍生出来的,在他看来,“理”是一种凌驾于万物之上、统摄万物的绝对精神。不仅如此,他们认为封建伦理纲常也是“天理”在现实社会中的表现。二程兄弟最终为封建伦理纲常在本体论上找到了其合法性。

二程也讨论了人性善恶的问题。在他们看来,人性为天理的后天体现,即所谓的“性即理也”。由于受张载观点的影响,二程主张人性本善,这是取决于“理”这一宇宙本体的先天属性的。由于气质或禀性不同,人性便有了善恶之分,这是人的后天之性,如后天之性中的贪欲和自私,都是社会中的世俗因素所致。人欲一旦掩盖了本心,就会做出伤天害理的行为。他们主张“无人欲即皆天理”,并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当然这里的人欲指的是人的一些不正当和不合理的私欲,而并非是对人的一切合理欲望的抑制,这要辩证地予以分析。

二程兄弟对于“理”的体认也同中有异。程颢认为,“理”是自然而然的自然趋势,将“道”视为无始无终的万物主宰。他认为理心一体,万物皆在人心中,因此人们不需要去认识了解客观世界,只需要认识自己的心即可。程颢的这种主观唯心主义思想与此后的陆王心学一脉相承。程颐所认为的“理”,重在指客观事物之所以然。他还认为,一物须有一理,但一物之理即是万物之理,而万物之理就是天理。这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外部世界的客观性,其客观唯心主义倾向比较明显,他的思想后来由朱熹全面继承并集大成。

(二)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

朱熹(1130—1200年),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省),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省),侨寓建阳(今属福建省)。南宋时期的理学家、思想家、教育家、诗人。因寓居福建,他的学术有“闽学”之称。学者多称他为“晦庵先生”。朱熹一生兴趣广泛,博览群书,知识渊博。朱熹与北宋理学家一样,曾学习释道之学,年长又潜心佛学。对于道教经典,朱熹也搜集整理并研读。三十岁时,他正式拜程颐的三传弟子李延平为师,专心于性命义理之学的研学。正是在充分吸取释道哲理的基础上,朱熹对理学展开了一次系统的、创造性的理论总结,是无可厚非的两宋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一生著述甚多,有《四书章句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说》《周易读本》《楚辞集注》等,后人辑有《朱子大全》《朱子集语象》等。朱熹的理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www.xing528.com)

宇宙观方面,他继承并发扬了二程的“本体论观点”,认为“理”或“天理”是宇宙的本源,天地万物都是因“理”而生成。朱熹在讲到宇宙的统一性和多样性问题时,发挥了“理一分殊”的思想,认为“万物各具一理,万理同出一源”。他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是多样性之所以统一的根本原因,同时他还认为正是统一的“理”使万物表现为多样性。为了更好地说明二者的关系,他借用了佛教的“月印山川”来解释:“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各自全具一太极耳。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可见,不可谓月已分也。”

人性论方面,朱熹继承并发展了张载、程颐等人的思想,吸收了他们关于“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观点。朱熹认为,人性是天理的体现,是形而上的先天状态;人禀气而生,是形而下的客观存在。人的“天地之性”是天理属性的体现,是善的。人的“气质之性”如果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会丢失善的本性。所以说人的本性都是善的,是从人性的先天存在状态来说的,这种善性最终体现在儒家的伦理道德上。在他看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具备理的属性,这是人所具有的先天之性。朱熹的人性论,就是要抑制人类后天形成的劣根性,使人不要迷失原有的本性。

在修养论上,朱熹主张一个人要做好修身养性的功夫,为此他继承了程颐的思想并又有所发展。在如何修身养性的问题上,朱熹提出了“持敬说”和“格物致知论”。他认为“敬”是为学修养的立足点,居敬并不是目的,而只是方法或路径,居敬的目的在于“穷理”,而穷理又是“格物致知”的功夫。

朱熹所构建的理学体系,不仅将儒家的纲常伦理上升为“天理”,而且强调人们践行“天理”的自觉性。为指明自觉体认天理的路径,他提出了“格物致知”的方法。所谓“格物”,就是体验作为外在性规范的“天理”;所谓“致知”,即领悟到伦理本体并贯彻到自己的行动中。格物致知其实就是通过个体学习儒家道德规范,吸收并转化为规范个体行为的道德自律,有了这样一番道德修养,才能使个人走向社会,去实践治国平天下的事功。

有了朱熹一番创造性的理论构建,一个崭新的儒学体系——以人的伦常秩序为本体的儒学体系得以建立。朱熹的这番努力,一改先秦儒学在哲学本体论范畴上的缺失,并对儒家学术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与梳理,使儒家与佛道在学术层面进行了有益的融合,拓展了儒家关注的传统理论视域。但万变不离其宗,朱熹的理论建树,是在坚持儒家理论原则的基础上,对佛道学术在宇宙论认识论等层面的有益吸收。从这个角度说,朱熹最终还是在捍卫儒家的正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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