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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导论:界定文化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文化”概念的最早界定,出现在人类学学科中。最早对“文化”下定义的是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书中爱德华·泰勒对“文化”的概念作了系统的阐释:“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的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可以看出,他对“文化”概念的理解是比较笼统的没有做具体的分类,且将“文化”与“文明”视为同一概念,这是有待商榷的。

中国传统文化导论:界定文化

关于“文化”概念的最早界定,出现在人类学学科中。人类学是一门把人及其“文化”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其学科一经出现就对“文化”的概念尝试着进行界定。最早对“文化”下定义的是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1871年,爱德华·泰勒出版了人类学名著《原始文化》。《原始文化》一书在人类学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标志着人类学学科的诞生。书中爱德华·泰勒对“文化”的概念作了系统的阐释:“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的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可以看出,他对“文化”概念的理解是比较笼统的没有做具体的分类,且将“文化”与“文明”视为同一概念,这是有待商榷的。但是作为最早探讨“文化”定义的学者,其提出的“文化概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自爱德华·泰勒以后,世界各地的人类学家和文化学家对“文化的不断尝试进行概念界定,由于他们站在不同的学术立场,对“文化”的概念亦有不同的理解。近代以来,中国人也开始对“文化”的概念予以界定,以国学大师梁启超梁漱溟等为代表。到了20世纪50年代,西方世界对“文化”的定义已有上百种之多。1952年,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联合撰写并发表了《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评考察》一文,他们对西方当时搜集到的160多个关于“文化”的定义作了系统梳理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文化”的概念做了定义。他们指出:“文化既是人类行为的产物,又是决定人类行为的某种要素。”这里将“文化”作为人类行为的产物和决定要素,也是理解“文化”的一个视角,但就对“文化”本质的全面理解而言还是不够的。本书这里将列举出几种“文化”的定义,以便我们对“文化”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理解。

1.卡西尔的“文化”概念

恩斯特·卡西尔(1874—1945年),德国现代著名哲学家,文化哲学的创始人。他曾在所著的《人论:人类文化哲学导引》一文中,从人与文化间关系的角度对“文化”的概念予以界定。在他看来,人不仅是一种理性动物,更是一种符号动物,人的特殊性在于其创造了符号,并赋予符号以存在的人文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指明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开放的新路——通向文化之路。”他所谓的“文化”,就是与自然相对的人文化,包括人们在改造世界时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和精神产品。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也只有在文化活动中,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人的本质是永远处于制作之中的,它只存在于人不断创造文化的辛勤劳动中。

2.格尔茨对“文化”概念的界定

克利福德·格尔茨(1926—2006年),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解释人类学的提出者。他所理解的“文化”概念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这一点他与卡西尔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基本一致。在他看来,人是一种悬挂在由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而编织意义之网既是人类的一种特殊能力,也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作为“万物之灵长”的本质所在。因此,格尔茨所谓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换句话说,就是将人类改造自然的一切精神和物质活动符号化,并赋予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存在意义。(www.xing528.com)

3.中国学者对“文化”概念的界定

中国学者对“文化”定义的探讨,始于晚清及中华民国时期西学东渐的大背景中。此时,中国学人开始主动对西方学术成果进行大量的翻译和引介,在这样一个文化拿来的实践中,“文化”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在西学输入中开始出现,并进入中国人的日常用语和话语体系中国学人也尝试着对这样一个现代性特质较强的名词术语进行本土语境中的概念界定。国学大师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之共业也。”梁启超对“文化”概念的理解过于抽象,甚至只将“文化”局限于精神和观念层面,但也揭示出了“文化”的深层次结构,即“文化”是人凭借着自身的智慧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国学大师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对“文化”亦有自己的认识与理解,在他看来,文化是“生活的样法”。在《中国文化要义》中,他认为:“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这种理解不乏新意,但是过于笼统而缺乏具体的指涉。同时期及以后也有很多学者对“文化的定义进行过探讨,并不断地对“文化”的定义予以修订和完善,这样的学者与文化的概念有很多,些地就不一一列举了。

4.马克思对“文化”概念的界定

马克思认为,“文化”是人类实践生产中的产物,而人类的生产实践是“文化”产生的前提,在生产实践中的一切物质和精神产物,都必然蕴含着“文化”的内涵与特质,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产品的基本存在形式。从某种程度说,“文化”就是自然的人化,这也揭示出了“文化”的本质,或者说对文化创造的主体性予以了明确。人与动物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动物的一切活动都基于本能需求,而人类的活动都是有目的和有意识的,有一定的价值判断和创造性。人类有创造符号的能力,更是为符号赋予了多样化的含义,从而让人类生存在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

通过对以上几种不同“文化”概念的探讨,可以看出,“文化”作为一种以人为实践主体创造的产物,是人类能动性和创造性的集中体现,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在中国学界,一般而言,对于“文化”概念的界定,被普遍认可的定义是将文化的概念分为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广义的文化,指自然的人化,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出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这就意味着把握理解“文化”的概念,就必须把握“文化”的本质。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做区分,即是对“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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