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物权法第2版:采矿权的消灭与处罚规定

物权法第2版:采矿权的消灭与处罚规定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决定撤销的,采矿权即因采矿许可证被撤销而归于消灭。采矿权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须由原发证机关决定。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

物权法第2版:采矿权的消灭与处罚规定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即归于消灭:

(1)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因采矿许可证被注销而归于消灭。

(3)登记管理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撤销。决定撤销的,采矿权即因采矿许可证被撤销而归于消灭。

(4)采矿权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

(5)因违法将采矿权倒卖牟利,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www.xing528.com)

(6)因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

(7)采矿权人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8)采矿权人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的费用,经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9)采矿权人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须由原发证机关决定。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