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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2版:探讨物权的公法保护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物权的公法保护,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公权力将公民的私人财产所有权有偿收归国家所有或者有偿加以利用时,所应受到的法律限制。在物权社会化观念的影响下,物权的行使受到了法律的诸多限制。因此,所谓物权的公法保护,事实上就是在承认国家有权依公权力,通过征收或征用的手段对公民的私人财产收归国有或者加以利用的同时,对征收与征用手段的运用又加以必要限制,使得私人的物权不至于受到过度侵害。

《物权法》第2版:探讨物权的公法保护

物权的公法保护,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公权力将公民的私人财产所有权有偿收归国家所有或者有偿加以利用时,所应受到的法律限制。

在物权社会化观念的影响下,物权的行使受到了法律的诸多限制。其中,当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各国立法均主张,私人利益应当让位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就有了征收与征用制度。所谓征收,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公权力强制将私人财产有偿收归国家所有的制度。所谓征用,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公权力强制有偿利用私人财产的制度。(www.xing528.com)

征收与征用制度虽然为各国立法所认可,但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通过这一制度确实可以起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作用,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这一制度导致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移转和被利用,是建立在当事人非合意基础上的,是对公民私权的“合法侵害”。在一个强调保护公民私人权利的国家,如何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不因公权力的过度行使,导致对私人利益的不当侵害,以寻求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就成为立法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所谓物权的公法保护,事实上就是在承认国家有权依公权力,通过征收或征用的手段对公民的私人财产收归国有或者加以利用的同时,对征收与征用手段的运用又加以必要限制,使得私人的物权不至于受到过度侵害。这些必要限制通常包括征收与征用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争议的解决机制等,通过这一必要限制,达到保护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目的。以下分别介绍征收与征用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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