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建设使旅游资源被破坏。在旅游开发中由于有的部门缺乏最基本的美学素养,开发时常出现不和谐的败笔,导致旅游资源的破坏性建设问题产生。
1.城镇建筑缺乏本土特色。本土特色是该地域历史文化的演进和延续,是一种珍贵的资源。风景名胜区内城镇建筑风貌如能体现本地特色并与风景名胜资源相协调,必将有效提高风景名胜区的整体价值,对世人产生更大的吸引力。然而,一些景区内城镇建筑往往只追求现代化,与本地自然景观和文化传统毫无关系,难免让人感到索然无味,也必然有损景区整体形象和降低景区整体价值。譬如,雷山县郎德苗寨的清代民居古建筑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著名的民俗博物馆,近20年来,寨上的民居建筑已受到污染侵袭,砖木结构、钢筋水泥的建筑补缀在苗家吊脚楼的村寨上。黎平肇兴有名的侗族古楼群、凯里市南花村苗族风情点、中国侗族花歌的故乡锦屏县九寨社区,这样一些过去属于侗族、苗族文化净土,曾引起中外民俗学者考察、被中央电视3台专题报道过的有500余年历史的苗寨侗寨,如今也有了砖木结构、土洋联袂、不伦不类的民居群。
2.旅游设施过多、过滥。在20世纪,花溪是贵州知名度最高的风景名胜区之一,不仅普通百姓流连忘返,周恩来总理、陈毅元帅、巴金先生等军政要员、文人骚客也纷至沓来,花溪也因此获得了“高原明珠”的美誉。然而在贵州旅游业加速发展的过程中,花溪公园内水泥的演出台就建了2个,山上山下都盖了观景亭、听涛亭,被摄影师无数次收入镜头的“黄金大道”已被烧烤屋挤满……这一切,就是没有保护好旅游资源,以致花溪这个“高原明珠”黯然失色。(www.xing528.com)
3.大量外来人口涌进核心景区。核心景区内存在居民房屋是历史遗留问题,如能合理地加以利用,对发展风景名胜区事业及旅游业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由于核心景区旅游商品销售的火爆以及旅游活动的多样性,导致大量外来人口涌进核心景区开展经营活动,部分人员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定居下来,造成居民房屋越来越多,乃至连片成村、连村成镇。使人产生“没来之前,以为是天外仙景,可到了一看,原来是人间村镇”[29]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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