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手册-单位解雇员工的情况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手册-单位解雇员工的情况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假期结束,小孙回医院上班时却被告知因为长时间未在医院上班,其已不适合医院的工作,医院决定将其辞退。小孙很委屈,她认为自己是请假回家的,医院不能以这个理由辞退自己,于是小孙多次与医院沟通,但均没有效果,遂与医院产生纠纷。本案例的核心是医院是否可以小孙长期请假为由将其辞退的问题。医院以不适合医院工作为由辞退小孙不符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医院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与小孙协商赔偿方案。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手册-单位解雇员工的情况

毕业生小孙毕业后进入光明医院工作,并于2011年10月与光明医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4 000元。2011年11月,小孙家中突发事故,其父亲不幸去世,小孙向医院申请了10天的假期,后又补请假20天。假期结束,小孙回医院上班时却被告知因为长时间未在医院上班,其已不适合医院的工作,医院决定将其辞退。小孙很委屈,她认为自己是请假回家的,医院不能以这个理由辞退自己,于是小孙多次与医院沟通,但均没有效果,遂与医院产生纠纷。

本案例的核心是医院是否可以小孙长期请假为由将其辞退的问题。实际上,该医院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小孙的请假是得到医院同意的,是有正当理由的请假。医院以不适合医院工作为由辞退小孙不符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此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医院没有对其进行工作岗位调整或培训,而是直接辞退,明显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节。

光明医院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小孙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院应当继续履行;而医院拒绝履行则是继续违反规定。故医院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与小孙协商赔偿方案。

【法律政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www.xing528.com)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