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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障:低工资怎么办?大学生就业实用手册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案例的核心是实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故该制鞋厂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姚某3个月的最低工资共960元,不包括交通补助、伙食费和加班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保障:低工资怎么办?大学生就业实用手册

高校学生姚某毕业后进入到一家制鞋企业担任业务员,双方合同期为两年,合同约定以定额计工资,即姚某必须每月完成1 000元的销售基数才能发给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200元;在完成该销售定额的基础上,每另完成1 000元的销售额可获得7%的提成;制鞋厂每月发给姚某240元的交通补助和伙食费。因姚某性格内向,推销能力并不强,加上是个刚来的外地人,不熟悉情况,业绩非常不理想,3个月下来都没有完成定额。由于姚某既没有基本工资也没有业务提成,制鞋厂每月发给他的工资才240元,远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320元。姚某不能接受,认为公司的工资制度太苛刻,交通补助和伙食费都远远不足以支付其跑业务的费用,因此要求制鞋厂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制鞋厂则认为这3个月以来厂里支付给姚某的加班工资每月最低都有200元,加上240元已经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遂拒绝。姚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本案例的核心是实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首先应明白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权力赋予省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并且允许不同行政区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①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事例中,该制鞋厂提供给姚某的交通补助、伙食费和加班费不能计算在正常工资之内,因此,姚某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双方的真实想法,但因其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部分无效。故该制鞋厂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姚某3个月的最低工资共960元,不包括交通补助、伙食费和加班费。

所谓“零工资”就业是指大学生自愿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报酬,也不需要承担其他任何劳动法上的义务,待双方约定的期间经过后,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聘用该劳动者并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违反了最低工资制度并且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对“零工资”说“不”,并为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提供了更为强大的法律支持。

面对就业压力,大学生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详细地了解就业政策,不能盲目地为了就业而放弃自己的权益。“零工资”就业是风险还是机会,值得我们每个大学生深思。

【政策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www.xing528.com)

《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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