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2012年7月大学毕业以后进入某游戏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与周某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有关游戏开发程序的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周某每月4 000元的经济补偿。2012年8月,周某与该公司解约并进入另一家软件开发公司。2012年9月,游戏开发公司发现周某在另一家公司所参与的游戏项目中的人物形象与公司在另一款游戏中的形象极为相似,侵犯了知识产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本案例的核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签订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该案例中周某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并且公司给予了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周某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诚信守约是大学生应有的道德准则。在知识产权利益日益重要的今天,毕业生从一家单位离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的事例会越来越多。毕业生应该认真遵守这些协议,这既是对前一单位知识产权的尊重,也遵守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但是,毕业生也应该明晰相关法条中有关用人单位应给予补偿的规定。
【政策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www.xing528.com)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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