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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实用手册:防止用人单位窃取劳动成果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某高校广告专业毕业生小张,半年前在招聘会上看中一家广告公司。小张用了半个月时间交了自己的策划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没有宣布招聘结果。本案例的核心是用人单位以招聘之名窃取劳动成果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本案例中,小张作为策划方案的作者,有权向广告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广告公司支付使用其作品的报酬。另外,小张提交策划案时应附上《版权申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实用手册:防止用人单位窃取劳动成果

某高校广告专业毕业生小张,半年前在招聘会上看中一家广告公司。这家公司要求应聘者每人写一份不同产品的广告策划文案,包括服装、饮料、小家电等。招聘负责人表示,公司将对所有上交的作品进行比较,最终选择作品优秀的人。小张领到的是一种家电在北京市场推广策划案,内容包括广告语、户外宣传画、电视广告创意及市场推广活动的详细计划。小张用了半个月时间交了自己的策划方案,但至今招聘方都没有宣布招聘结果。2个月后,小张偶然发现自己的广告策划被用在一本杂志封底广告中。

本案例的核心是用人单位以招聘之名窃取劳动成果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的规定,小张的广告策划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例中,小张作为策划方案的作者,有权向广告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广告公司支付使用其作品的报酬。对于求职者而言,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自己权益不受侵害。如在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另外,小张提交策划案时应附上《版权申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小张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政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www.xing528.com)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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