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产权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坚持农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是农地产权的核心权能。任何农地改革举措均不允许改变这一公有属性。农村土地产权概括起来主要有所有权和经营权两个层级,承包权其实是经营权中的一种形式。其中土地所有权是农地产权的核心产权或权能,它处于农地产权体系的支配地位。一切经营权都是在所有权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产权,因此,所有权是公有还是私有,深刻决定着农地经营的方式、性质,以及农地经营收益的去向。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农地产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农地产权调整的种种做法要始终遵循集体所有制的基本约束,坚持农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公有,其收益为农民所享有。
农地集体所有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的制度特色,也是经济优势。我国广大农村实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有效避免了土地私人垄断,有利于保持农村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中国的高铁享誉世界,交通运输部2019年9月24日发布的数据,2018年年末我国高铁通车里程超过2.9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其建设速度更令世人惊叹。相比之下,世界银行2019年9月发表的《中国的高速铁路发展报告》则显示,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高铁几乎为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遇到了私有制土地产权的梗阻。在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这和大型基础设施的公共性存在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另外,农地集体所有具有安定广大农民人心的作用,它是乡村和谐稳定的基石。国家统计局2019年4月2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有2.88亿进城务工农民,就业于非农行业并取得非农收入,但与此同时,农地的集体所有制保障了农民还始终享有经由农地承包经营带来的收入。很显然,农地发挥着重要的基本保障作用。(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