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社会农业现代化发展历程看,现代农业合作社是改造小农户的主要方式。在市场导向下,发达国家推行现代农业合作社成员制,农民可以提高资本化利益(Eeva Alho,2015;Chaddad、Iliopoulos,2013),公司、基地将农户纳入农业产业化链条,增加合同制种植者收入(Sachiko Miyata,2008)。通过对尼加拉瓜、古巴、俄罗斯等国和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小农户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可以看出不同国情下农户对市场的反应存在较大差异(Marc Edelman,2013)。为扶持小农户,英、意、法、荷都相继在租佃法上规定租期和向承租人补贴的政策,刺激了租佃法的发展,荷兰发展了为小农户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合作社,并作为法定的工业组织向合作社开放,使他们能够参与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并形成自己的市场声音,印度则采取“小农+农工商”联合体模式为小农户提供农村信贷和保险服务,提高了他们的组织能力,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模式帮助中小农户通过互相合作提高生产能力,为其提供各个方面的综合服务,等等。从以合作社为标志的荷兰模式、以消灭小农为目标的英国模式、以联合体为主体的印度模式、以农协为载体的日本模式中可以看出,各国在不动摇私有制前提下,设法用政策和法律手段限制土地私有制的不利因素,努力把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的轨道,并取得一定成效。
从国内各地实践经验看,合作社也是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有机联系的理想载体。为了满足农业现代化需要,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大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承包耕种等方式与小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机制,使产业链低端的小农也可以分享支持农业的财政红利。全国各地因地制宜不断探索衔接之路,涌现出一大批成功的范例。崇州的农业共营制将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政策等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扩大农业经营规模、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山西省临汾、朔州、吕梁等市推行农业生产托管,托管企业通过优化配置小农户的技术、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和降低农业成本,为小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可行路径;重庆梁平根据不同农户的需求探索出五种衔接模式:专业化服务组织为粮食兼业小农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社及行业协会为果农提供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社规模化经营、完善补偿配套制度促进进城小农户退出承包经营权、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离土劳动力就业的双赢;山西寿阳中墨功能农业合作交流示范园将土地流转变为生产托管,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发展和小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结合起来,这些做法具有一定的参考和推广价值。(www.xing528.com)
总之,以土地兼并形成的大农场模式推进农业现代化,难免导致小农户破产而面临生计困境,并可能使农村出现凋敝状况。走典型的小规模经营道路,把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轨道的做法可为河南省提供有益参考。从农业发展现实境况看,传统小农户靠自身力量融入现代农业的难度很大,必须跳出“三农”谈小农户,协调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现代农业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需要凝聚“政策精准扶持、新型农业主体真心带动、小农户内生动力萌发”的时代合力,立足河南省情、结合各地乡情,借鉴国外和省外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理论观点和实现路径,在发展理念、制度和政策上重视小农户、帮助小农户,走务实的河南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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