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网络青少年主体生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研究

网络青少年主体生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研究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责任主体,青少年的网络交往,应当对主体交往活动造成的后果负责任。总之,从主体性维度出发,理解青少年网络伦理问题,不难发现,青少年网络交往行为,建构了认知主体的认知关系和价值主体的价值关系。青少年网络伦理规范的建构,需要作为价值主体的青少年,以自身主体性的发展为目的,自觉地同时成为自由的网络交往主体和负责任的网络交往主体。[2]帕尔弗利等:《网络原住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8页。

网络青少年主体生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研究

作为价值主体,在主体实践性的维度包含着主体性的三重内涵,实践着的价值主体,首先是“自由主体”,其次是“目的主体”,再次是“责任主体”[5]

作为自由主体,青少年的网络交往,不应将网络当作是外在自身的纯粹物,而应将网络交往活动当作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通过网络交往,创造自己的网络交往规范,积极建构青少年网络交往的伦理价值规范。

作为目的主体,青少年的网络交往,不应把网络交往本身作为交往的目的,而应把主体自身的发展作为网络交往的目的。将主体自身的发展作为网络交往的目的,网络交往的价值关系的伦理意蕴才具有实践的意义基础。

作为责任主体,青少年的网络交往,应当对主体交往活动造成的后果负责任。自由主体必然同时是负责任的主体,负责任的主体也必然是自由的主体。

总之,从主体性维度出发,理解青少年网络伦理问题,不难发现,青少年网络交往行为,建构了认知主体的认知关系和价值主体的价值关系。青少年网络伦理规范的建构,需要作为价值主体的青少年,以自身主体性的发展为目的,自觉地同时成为自由的网络交往主体和负责任的网络交往主体。

【注释】
(www.xing528.com)

[1]帕尔弗利:《网络原住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版。

[2]帕尔弗利等:《网络原住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8页。

[3]龚群:《论社会伦理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4]杨国荣:《成己与成物——意义世界的生成》,《学术界》2008年第5期。

[5]贺来:《深化“主体性”研究的重大课题——从“认知主体”到“价值主体”》,《学术月刊》,2011年第4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