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主义认为区域一体化的本质和步伐是由相对独立的民族国家的决策和行动决定的,强调相对独立的民族国家在一体化过程中的重要性(房乐宪,2002)。政府间主义认为,一体化并不是自由生长实现的,而是政府之间理性行为和政治决策的结果,以“国家中心论”为基础,将区域一体化作为追求自身利益,主权国家之间进行的一系列讨价还价(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1966)。政府间主义的基本理论假定是,国际体系从本质上来看是自主的,现实生活中,国家是一体化进程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为体。因此,一体化只有在符合参与这一进程的国家的利益的前提下才能获得推动,一体化的每次进展都源于成员国之间的讨价还价的交易。政府间主义认为,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国家之间能够在农业、贸易等“低政治”领域进行密切的合作,但是在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高政治”领域,是不会因为物质利益而放松的,只能通过政府间持续的讨价还价来进行“高政治”领域的合作(罗杰·汉森,Roger D.Hansen,1969)。
政府间主义进一步认为一体化不是自动的过程,而是成员国政府之间理性选择和相互交易的结果。国家的相关行为是理性的,往往会采取最适宜的方式来实现目标。国内政治因素能够解释国家的目标如何受到国内压力的影响,有限选择和战略机遇的需求和供给共同塑造了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政府间主义对政府间的讨价还价行为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区域人才一体化进程。人才一体化的实现依赖于,不同地区政府之间是如何达成合作的。区域人才一体化的合作过程可以通过博弈模型更好地理解,既包括不同地区内部通过博弈产生人才一体化的选择,也包括不同政府之间如何就人才一体化的各项合作进行的讨价还价战略。(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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