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是一个抽象的、理论化的地域空间概念,通常没有严格的范围和边界。同时,区域的内涵丰富,是由人口、经济、政治、社会等要素组成的综合体,区域内外始终进行着物质、劳动、技术和信息的交流。按照属性,区域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地理空间上的单元;二是基于交易和联系所构建的网络或结构;三是具有共同认知和身份认同感的群体。对于区域人才一体化而言,区域的界定直接影响着区域协商机制、利益分配方式和区域政策实施效果,而且关系到区域内成员对共同体身份的认同感。
“一体化(integration)”则来源于拉丁文“integratio”,原意为“更新”“修复”。《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将其定义为“整合的行动或过程”,具体包括三个含义:一是将分别的部分或要素结合起来,组成一个整体;二是心理层面上,将多样化的部分结合成复杂的整体,各部分之间呈现可区分的复杂状态,也指个性当中不同要素的和谐结合;三是指之前因文化、种族等原因受到歧视的个人或群体成为一个共同社会的平等成员。
区域发展在世界图谱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学者从政治学、经济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等不同角度对区域一体化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早期有关区域一体化的研究多见于政治学领域,主要聚焦于欧洲一体化相关研究,一般认为区域一体化是一种主权国家间的政治行为,经济等其他行为都受到政治的支配,一体化的主要动因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进而实现共同体间的安全与战略利益。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经济一体化的先行实践,从经济学视角关注区域一体化研究逐渐成为主流,这类研究一般认为一体化的主要动因是经济福利和区域共同繁荣,关注要素流动壁垒的消除,通过区域内要素和资源配置的优化,实现区域联动发展。区域一体化经常被等同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主体,通过协商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议,实施协调性经济政策和措施,消除人为分割和限制的商品、要素市场等障碍,以分工协作为基础来提高经济效率和获得更大经济效果,把分散的经济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联合体的过程。
区域一体化,既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又是一种经济发展状态,如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Bela Balassa)在其《经济一体化理论》中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过程来看,主要指消除各经济单位之间差别待遇的各种举措;从状态来看,表现为各经济单位之间各种形式的差别待遇的消失。因此,经济一体化既是一个国家不同地区或不同国家间建立统一市场,通过区域专业分工,消除贸易、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进而实施一体化的经济政策的过程;也指一国不同地区或不同国家间的货物、服务、生产要素实现了自由流动和最优配置,实施了一体化的经济政策,地区之间经济相互依存、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诺贝尔奖获得者、荷兰经济学家简·丁伯根(Jan Tinbergen)则认为一体化可以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前者是指物理上的边界,如影响资本、劳动力流动障碍的消除,后者则关注规章制度驱动自由市场统一的力量,通过建立新的规章制度纠正市场中错误信号,强化正确信号。进而,有研究指出低水平的一体化属于“消极一体化”,实现政治一体化的高水平一体化属于“积极一体化”(爱德华·贝斯特,Edward Best,1997)。(www.xing528.com)
随着区域主义的兴起和区域竞争的加剧,区域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公共问题不断涌现,难以依靠单个地方政府或单个国家有效应对,需要多个政府间相互合作,联合治理区域事务、供给区域公共物品。然而,区域合作治理和区域公共物品合作供给面临一系列现实困境,如区域公共物品具有传统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可能会存在“搭便车”现象,同时,区域公共物品也具备独特性,如供需主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地理依赖性、外部效应溢出性、生产的规模化和动态性等特征(陈文理,2004)。因此,如何联合治理区域公共事务,供给区域公共物品,实现区域的良性协调发展,成为区域公共管理关注的重要问题。
总结起来,有关区域一体化可达成如下基本共识:第一,区域一体化形成的基础是成员体具有共同利益机制;第二,区域一体化要实现各类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第三,区域一体化的形成无法单纯依靠市场力量或政府力量,而是需要市场和政府的合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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