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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格局下的区域人才一体化: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域一体化构想正在神州大地上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如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人才一体化发展直接关系到区域协调发展能否顺利进行。针对区域人才一体化,国家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新发展格局下的区域人才一体化:理论与实践

面对新形势下的新的发展任务,区域一体化无疑将是助力“双循环”的一个有力举措,即通过特定区域内日益畅通的“小循环”来促进国内大循环,进而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区域一体化旨在通过消除区域内经济和非经济壁垒,整合和优化配置区域内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对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区域一体化构想正在神州大地上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如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

2016年3月,我国“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同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合作发展机制,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内地九省区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港澳更加紧密的合作,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泛珠三角区域”,强调“广州、深圳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2017年7月,《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正式签署。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合作发展。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长三角三省一市要加强跨区域协调互动,提升都市圈一体化水平。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深刻认识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其放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中进行统筹谋划,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包括最近提出的“成渝双城经济圈规划”设想,都是面对新形势主动出击的一种具体体现,可以预测区域一体化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区域联合体的累积效应和扩散效应,构建城市布局更加合理、市场高度开放、产业结构互补、信息资源共享的区域共同体,对于推动我国国内大循环体系的形成、构建强大国内市场有巨大的战略意义。(www.xing528.com)

人才资源是一个区域综合实力的关键要素。区域人才一体化发展直接关系到区域协调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现阶段,我国地区间人才资源分布不均,地区间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呈现两极化。因此,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人才工作需要由各自为阵走向共享合作,以人才协同促进发展协同,通过人才的有序流动带动资源、技术、知识等流动,更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创新创造动能。打破区域内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限制,探索区域高端人才政策共享模式,盘活人才存量,实现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可以说,人才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检验区域一体化成效的重要标准。

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人才资源的能动性既是其优势更有其劣势,特别是在人才一体化政策和管理方面带来了许多现实挑战,某种程度上讲,特定区域人才一体化程度决定了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水平。针对区域人才一体化,国家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要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推动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特别是要建立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加快区域人才一体化开发进程,引导各类人才合理分布。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破除人才流动的障碍,要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改革落户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健全人才要素顺畅流动机制,促进区域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最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更直接地从要素市场配置角度,提出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等方面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随着国内多个区域一体化实践上升为国家战略,优化区域内全要素配置程度,特别是区域内人才这一战略要素的一体化程度是助推和加快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如针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人才要素市场一体化,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才在区域间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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