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宏观预防措施
1.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国家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须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系统,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2.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特别要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卫生管理人才、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治系统 医疗卫生机构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转诊。
5.作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质储备 地方各级政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能力储备、供应。相关部门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6.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 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7.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 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仅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还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二)宏观控制措施
1.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务院批准启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直辖市、自治区)批准启动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国务院报告。
2.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省级政府设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www.xing528.com)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
(1)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等突发事件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疫情等突发事件报告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应当报告的事项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有权举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失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
(5)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主体和要求具有明确规定。
4.采取控制事件扩散蔓延的紧急措施 各级政府及医疗卫生机构、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服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5.组成强有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 各省区市应建立专家库及专业学术机构,储备人才,提供咨询。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技术培训,积累、充实紧急应对技能。建立一支应急处置队伍,作为应对事件的重要力量。
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研究 医疗卫生机构服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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