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食品的概念
安全食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安全食品是指长期正常使用不会对身体产生阶段性或持续性危害的食品;狭义的安全食品则是指按照一定的规程生产,符合营养、卫生等各方面标准的食品。
(二)安全食品的种类
狭义的安全食品是高效生态农业的产物,可分为下述四大类,且该四类食品的安全级别依次升高。
1.常规安全食品 指在一般生态环境和条件下生产或加工的产品,经卫生部门或质检部门检验,达到了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已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常规安全食品约占整个食品消费量的90%以上,是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食品。
2.无公害食品 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的化学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
3.绿色食品 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的食品,其特征是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类,后者的安全级别更高一些,其主要区别是在生产过程中,AA级不使用任何农药、化肥和人工合成激素;A级则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农药、化肥和合成激素。
4.有机食品 亦称生态或生物食品,是一种国际通称。国家环保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认证标准中有机食品的定义是: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www.xing528.com)
下图为必须经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方可使用的三类产品标志。
(三)其他食品类型
1.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GMF) 指利用基因工程(转基因)技术在物种基因组中嵌入了(非同种)外源基因的食品,分为植物性转基因食品、动物性转基因食品和微生物性转基因食品。包括:①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②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直接加工品;③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一般认为,转基因技术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会构成极大的不确定性危害。
由于转基因食品的不成熟性和不确定性,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转基因食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转基因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健康危害。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该品转××食物基因,对××食物过敏者注意”。
2.辐照食品 指用钴60、铯137产生的γ射线或者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10Me V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照处理的食品原料、半成品。辐照能杀死食品中的昆虫以及它们的卵及幼虫,使食物更安全,并且能长期保持原味,更能保持其原有口感,延长食品的货架期。
3.新食品原料 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出来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上述物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危害。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和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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