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得知,在1912、1915、1916、1962 年小学英语课程曾被官方提及过,但都没有在实际教学中实施,因为当时的课程体系缺乏系统性和合理性。
1962 年,教育部颁发的一份文件中明确提议,四或五年级的小学生要学习英语,而且英语教师必须有专业的语言能力,强调在小学后学习外语的延续性,但并未落实到实际教学中。
(二)小学英语课程在1978—2001 年的发展简况
1978 年,我国在教学方面有了许多新的改变,同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小学英语教学大纲(试行草案)》明确指出在小学课程中,要求开设英语科目。在小学课程大纲中关于英语科目的开设包含小学和中学两个方面,而且还具体陈述了英语教学的要求和目标,还有不同学段的课时和内容。大纲规定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进行英语教学,三年级的学生需要进行152 个课时的英语教学,四年级和五年级的学生需要进行136 个课时的英语教学。1980 年,教育部颁发的文件《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英语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中要求设立两个英语课程体系,其中包含小学三年级至小学六年级的英语课程体系和中学一年级至中学三年级的英语课程体系,并强调要进行英语词汇、英语语法、英语语音的教学。但是很遗憾的是由于1978 年和1980 年两份文件大纲的要求与实际教学存在太大的差距所以也没有得以完全实施。在1982 年,教育部开展了全国性的外语教学工作会议,在颁布的文件中,强调要提高英语教学质量,具有师资条件的中学可以开设英语课程,但是在实际的教学情况中,没有开设小学英语的课程,大多数的学校是在高一才开设英语课程,而且也适当地增加了一些课时。在1982—2001 年这个时期,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部分发达地区需要更多的英语人才,所以推动了小学英语的发展,一些地区的小学也开设了英语课程。人民教育出版社为了满足小学英语教学的需求于1991 年发布了一本小学英语教材编撰指南,并给很多学校提供了多种小学英语教材。大部分省(区、市)均开设了小学英语课程,有1000 万以上的学生开始学习。(www.xing528.com)
(三)2001 年后的小学英语课程改革
新世纪后,教育课程又有了新的改革,在小学课程中明确设立英语科目。2001 年,小学英语课程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县市学校都已经逐步开设。2002 年小学英语课程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村镇学校都已经逐步开设。而且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的教学情况,小学英语课程都有不同的教学步骤和教学目标。教育部于2001 年颁布的“课程标准”中对于英语教学设定了提高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目标。综合能力包括学生的文化意识、价值观、学习策略、情感态度、语言知识、语言能力等。“课程标准”把语言能力划分成9 个等级,第一级和第二级是小学生的语言能力标准。但是“课程标准”中对于学生语言能力等级的划分仍需要结合实际的教学情况而定。比如一些学校在三年级才进行英语教学,那么四年级的学生就必须达到第一级的语言能力标准,六年级的学生就必须达到第二级的语言能力标准。而部分地区在小学无法进行英语教学,那么对这些学生而言就没有英语能力等级的划分。而一些师资条件比较优异的学校在一年级就进行了英语教学,那么对于这些学生就要求达到更高的英语能力标准。
新课改对于小学英语教学有灵活性变更。其中小学英语课程被划分成三个管理层级,即国家级课程、地方性课程、校本课程。国家级课程要求学校完成既定的英语教育课时、教学目标、教学评价等任务;地方性课程由地方教育部门结合当地教学需求对小学英语课程进行安排;校本课程由学校自行增加教学内容。
纵观我国小学英语课程发展进程,在发达地区,小学英语课程已经全面开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有些地区因为师资不足,限制了其英语课程的发展。可见我国仍然缺乏一个合理有效的课程体系,使全国范围的小学英语课程发展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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