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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信息披露对机构所有权的影响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Siew et al.调查研究纽交所上市的683家公司关于ESG信息披露与机构所有权对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得出机构投资者因倾向于通过其职位获得私人ESG信息,从而减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2015年12月21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了新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指引在香港证券交易的机构和企业支持并执行ESG的信息披露。

ESG信息披露对机构所有权的影响

ESG往期研究热点问题包括ESG理念的发展历程、ESG投资策略、ESG投资绩效等。然而,母基金ESG投资实践相关研究几近空白。在国际研究中,普通学者难以获取大量有效的母基金数据,故相关文献数量较为稀少,以投资机构发布的商业研究报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总结的调查性研究为主。在本土研究中,母基金ESG投资实践的文献更为稀少,原因有三:第一,中国接触ESG理念的时间较晚,本土研究仍处在理念介绍、内涵分析的阶段;第二,国内ESG信息披露机制与评价机制缺失,无法证明以ESG作为投资标的筛选标准,就能够选出业绩极佳的公司,即无法验证ESG投资的有效性;第三,中国母基金行业尚处于萌芽阶段,常规投资都尚待梳理,更不必谈ESG投资了。总而言之,关于母基金的ESG投资研究几近空白,难以为投资实践提供参考及借鉴,亟待补充。

ESG投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资本的力量,推动企业展开ESG友好型实践,促使企业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公司治理。ESG投资对企业行为的作用可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通常而言,投资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影响企业行为:持有董事席位的投资人,可以在董事会上发起抗议;一般投资人,可以退出股东名册进行抗议。P.Webster指出投资人若使用“退出”进行抗议,即抵制购买或出清该公司的股份,无论投资价格处于何种水平,则一定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最终公司将不得不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公司治理。

实际上,在公司制定中纳入ESG相关因素的行为在20世纪已经出现,公司董事也越来越关注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策略和行为,即CSR。历史研究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起,公司董事会已产生一种趋势,即要求公司将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等因素加入公司治理的范畴中,并在管理报告中体现(Albuquerque,Durnev&Koskinen,2013)。有学术研究证实,重视CSR的企业将环境、社会可持续性和公司治理作为竞争策略的关注点之一,以最大化公司价值。这些企业往往在资产回报、系统性风险等方面都占据优势(Albuquerque,Durnev&Koskinen,2013)。

此外有学者研究发现,由长期投资者倡导下的社会责任要求,对企业行为有更大的影响。当长期投资者对被投企业的管理者产生正面影响时,可帮助企业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Harford,Kecskés,Ambrus&Mansi,2017)。具体而言,长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建议书、董事会和经营者变更等方式达到影响企业行为的作用。此外,由于长期投资者更倾向于投资的多元化(如在投资行业、地域、阶段等),其影响对企业控制风险程度相关(Harford,Kecskés,Ambrus&Mansi,2017)。(www.xing528.com)

研究表明,ESG投资能促使企业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公司治理。那么,ESG投资的投资绩效如何?ESG表现与公司财务回报(CFP,corporate financial performance)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研究的热门领域,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大量学者及投资机构发布了大量ESG-CFP Relationship的学术实证研究、文献综述、商业报告。Gunnar Friede,Timo Busch&Alexander Bassen(2015)通过分析自1990年至2015年发表的2 200余份学术文章,发现90%的研究表明ESG评价机制与公司财务回报存在着显著的非负相关关系。Gunnar等查阅的文献涵盖了投资组合研究、非投资组合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发展程度国家例如新兴市场、不同金融产品(公司债、绿色基建、公司股权等),覆盖范围极其广泛。

在西方国家的影响下,我国对于ESG表现与公司财务回报关系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现有文献多是通过理论推导而得。例如吴彬、宋宝莉(2005)等认为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在理论上存在正相关关系。颜剩勇、刘庆华(2005)则指出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存在着确定的正相关关系。早期学术研究的推理式研究源于国内公司ESG信息披露不足,上市公司也暂无统一的ESG评价机制,故用实证说明两者关系的文章还很少。2007开始,部分学者尝试独立设计相关的ESG评价指标,对ESG与公司绩效展开实证研究。王怀明(2007)以上证180为研究样本,发现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绩效成正相关,而对员工的规范治理与贡献,则与企业绩效有着负面的相关关系。总而言之,受限于国内专业的ESG评价体系尚未在我国建立起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也无完善,我国关于ESG与社会绩效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以理论推导为主。

国外文献主要对ESG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例如Fatemi et al.(2018)研究发现ESG的优势能否增加企业价值,ESG的信息披露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调节作用。Sarannya Kengkathran(2018)具体通过亚洲能源公司的实际案例分析得出ESG信息披露有利于公司的财务表现。总体来说,国外学者研究发现ESG的信息披露对企业的财务增长和价值增长可以起到一定的影响。此外,学术界也对ESG信息披露对二级投资市场的影响有所研究。例如Siew et al.(2016)调查研究纽交所上市的683家公司关于ESG信息披露与机构所有权对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得出机构投资者因倾向于通过其职位获得私人ESG信息,从而减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但几乎没有学术文献涉及ESG信息披露在私募股权领域的研究。

国内对于ESG信息披露的研究比较少,主要停留在关于其在二级投资市场的影响。2015年12月21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了新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即ESG指引),指引在香港证券交易的机构和企业支持并执行ESG的信息披露。根据新版的ESG指引,2017年《WTO经济导刊》刊登了两期ESG指引与信息披露为主题的文章,分别探讨了ESG指引之环境、社会这两个指标信息披露的对标分析(王丹励&管竹笋,2017;张礼俊&易建婷,2017)。此外,国内学术界对绿色债券(俞春江&李睿,2017)的ESG信息披露以及信息披露与绩效的关系(张巧良&孙蕊娟,2015)也有一定的研究。总体来说,国内外文献中几乎并无涉及在私募股权领域ESG的信息披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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