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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范本及使用指南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予立案的,不填写案由。6.办案机构负责人建议立案的,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2021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范本及使用指南

【格式范本】

________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使用指南】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案件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由办案机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对违法行为线索的核查情况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使用本文书。

二、文书制作提示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应当在标题及正文中对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情形进行选择。(www.xing528.com)

2.当事人有主体资格证照的,按照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记载事项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住址)等信息。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且有字号的,以字号名称为当事人名称,同时填写经营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及号码。

当事人是个人的,按照居民身份证记载事项填写姓名、住址及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如无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案由”按照“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方式表述。不予立案的,不填写案由。

4.提交审批时,应当附案件来源登记表和核查取得的材料。受移送的案件,还应当附移送机关移送的材料;上级交办的案件,还应当附上级交办的文书;投诉举报案件,还应当附投诉举报记录等相关材料。

5.“核查情况及立案/不予立案理由”要写明涉嫌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以及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6.办案机构负责人建议立案的,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7.备注中可以填写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发放的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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