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治学者的逻辑,“人类的基本政治价值”是“人类的尊严、自由和平等”。[38]同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政治科学,是近代的产物,它几乎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同步发展”。[39]据此,独立的政治学诞生于近代西方,它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在近代西方之前,即使有一些政治思想,但也没有独立的政治学。传统中国既然没有民主政治,也不讲“人类的尊严、自由和平等”,当然也就没有政治学;要发展中国的政治学,只有在西方近代以来的政治学中去寻求资源。但在本文看来,这样的观点值得商榷,因为,法家学说也可以开启中国的政治学。中国的政治学,应当追溯至中国的法家学说。
法家学说蕴含的政治学,其核心理论可以概括为“中央要有权威”。在主流的思想史著作中,关于法家政治思想的论述,一般强调商鞅之法,慎到之势,申不害之术,“韩非综合三家,以君势为本,以法术为用,复参以黄老之无为,逐创成法家思想最完备之系统”。[40]萧公权所代表的主流论述,强调了法家学说对于君主专制的支撑,法家学说因此成为专制政治的理论表达。这样的理论叙事,无助于形成关于法家学说的同情式理解。因为,法家所讲的法、术、势,都是为了强化中央权威。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央权威与国家权威、君主权威,是相通的。法家旨在“做实”的君主政治,其对立面是此前流行的贵族政治。
法家强调的法,希望“以法治国”“一断于法”,是为了销蚀、取代以血缘为基础的礼,通过抑制世袭贵族,让所有的人都成为直接面对国家、面对君主、面对中央的个体——彼时的君主,实为国家、中央的人格化的代表,就像今日的英国君主是国家的人格化的代表一样。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君主代表的“王权是一种进步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王权,正像王权倾向它们一样”。[41]维护君主及其王权,就是在维护社会秩序、政治秩序。一个人,如果不再属于贵族的“私门”,就只能作为国家的、效忠于君主的“公民”。从政治效果来看,法家的“一断于法”,实际上就是取消了由于等级、血缘而形成的彼此封闭的国中之国。在国家内部,不再是彼此割裂的宗族化的集团,而是趋向于均质化的个体。法是把所有个体组织、凝聚起来的公共纽带。由此,政治共同体在法的框架下,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整合。这样的法,正好体现了政治的核心目标:最大限度地把人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的组织化。因此,法家的“以法治国”“一断于法”恰好体现了政治的核心目标:把人组织起来,实现人的组织化。
法家提倡的术,其实就是政治学中的领导科学或管理学。《韩非子·有度》篇称:“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又说:“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这就是韩非宣扬的术。这样的术,虽然可以理解为“人君南面术”,但其实是理性而科学的政治学。(www.xing528.com)
法家所讲的势,也是一种政治学理论。在《韩非子·难势》中,韩非解释说:“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这段关于势的论述旨在强调:中等资质的普通人执政,就可以实现国家治理,根本不必寄希望于像尧舜那样的传说中的圣人,也不必担心像桀纣那样的传说中的坏人。这样的政治学理论,其实是把政治家当作普通人看待,政治家既非圣人,也非恶魔。这种关于政治、政治家的认知,正好反映了政治科学的旨趣。比较而言,儒家学说规定的“内圣而外王”,并不是政治科学,而是十足的政治神学。法家期待的政治家实为中材之人,可谓实事求是的政治科学。
法家学说中可以开启政治学理论的资源,绝不止于法、术、势三个概念。但是,仅仅着眼于法、术、势三个概念,我们就可以体会到法家的政治学理论所具有的魅力。透过法家政治学,可以发现,如果说西方近代的政治学可以回溯至马基雅维里,那么,中国的政治学则可以回溯至法家学说。学术界习惯于把马基雅维里与韩非子相提并论,[42]也说明对于政治学而言,韩非子与马基雅维里贡献了大致相当的政治学智识。如果可以把马基雅维里及其《君主论》《李维史论》作为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奠基之作,那么,《韩非子》《商君书》则可以视为中国古典政治学的奠基之作。可见,中国的政治学还需要与法家学说进行更深入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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