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五四以来的文化激进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之间的颉颃之势和持久之争,以常燕生和陈启天为代表的民国新法家却保持着一种文化兼容观念,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将民国新法家的立场称为“第三条道路”,其宗旨就是古今中外,为我所用。
常燕生基于国家本位主义的立场,将“中国本位”和“中国文化本位”做了区分。在他看来,凡是有碍于国家利益之生成和获取、有碍于国家现代性建构的观念和文化,都必须毫不犹豫地批判和摒弃;凡是有益于中国国家利益的,则必须为我所用。常燕生在其作品《我对于中国本位文化建设问题的简单意见》中指出,“我的意思是,要讨论这个问题,必须先把‘中国本位’和‘中国文化本位’两个名词的概念分别清楚。现在多数的人往往把‘中国’和‘中国文化’两个名词认为是完全相同的一物异名”。[27]他明确指出:“我拥护‘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而反对‘中国文化本位’的文化建设。我所谓‘中国本位’就是指一切文化建设都须以中国这个国家有机体的利益为前提,有利于中国的文化,无论是国粹或欧化都应该保存接受,有害于中国本身的生存和发展的,无论是国粹和欧化都应该打倒拒绝。”[28]因此,一方面,常燕生反对文化保守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的家族主义思想,道家的个人主义思想,佛教的出世思想,对于现代中国都是害极大而利极小的,都应该把他打倒,没有保存的必要”。[29]他所要打倒的这些思想,恰恰是文化保守主义者用来挽救西洋文明病症的文化良药。在梁启超看来,救治西洋文明病症和现代性导致的人的精神世界危机的良药,就是以儒家、道家和墨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30]另一方面,常燕生也反对全盘西化论为代表的文化激进主义。他认为:“所谓‘全盘西化’也是句不通到极点的名词,因为西洋文化的内容是极复杂极矛盾的,无法讨论到全盘接受与否的问题……全盘西化论的口号是讲不通的,其不通程度与拥护中国旧文化论之不通相等。”[31]在这两种批判性观点的基础上,民国新法家提出了一种贯穿实用主义的文化建设观,即:“只要那些有利于中国国家有机体的生存发展的好思想,不必管他是国粹还是欧化,至于那些有害于国家生存的发展的思想,都应一起让他们滚出去!”[32]
民国新法家的集大成者陈启天,在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建设上则持与常燕生完全相同的态度。陈启天认为,新战国时代的现实,需要重构与之相符的新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这种新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重构,必然是根据中国的实际需要,对古今中外的各种理论学说进行选择、淘汰和融合。具言之,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而言,陈启天并没有沿袭新文化运动的全盘否定论。他虽然指出“儒家的农业文化,不能抵挡列强的工业文化;家族本位的文化,不能抵挡国家本位的文化;理性主义的文化,不能抵挡实力主义的文化;礼让主义的文化,不能抵挡法治主义的文化;保守主义的文化,不能抵挡进取主义的文化。总之,儒家文化,只是适于闭关的农业的太平的一种社会文化,而不是适于国际的工业的竞争的一种社会文化”。[33]然而,他同时却强调“法家文化确有一部分精神与西洋近代文化相通,而极适于国际竞争之用”。[34]与此同时,对于西方文化的吸收而言,陈启天持有较为审慎的态度。他强调中国现代性建构必须学习西方,但所须吸收只是西方的近现代文化,而绝不是所谓的全盘接受。同时,所吸收的西方文化,不是某一个西方国家的文化,而是要吸收近代西方发达国家所共同的文化。可见,陈启天对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态度,基本是“既不能全盘接受外来文化,也不能全部保存固有文化……一面有选择的改造固有文化,一面有选择的接受外来文化,而使固有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为一种新文化”。[35](www.xing528.com)
总体而言,民国新法家并没有落入文化激进主义或者文化保守主义的窠臼,其文化建设理念是既学习西方文化,但又不全盘接受;既批判传统文化,但又不彻底否定。何种理论学说能够参与中国现代性建构所需要的文化意识形态的重构,并不决定于姓“中”还是姓“西”,关键在于这种理论学说是否能够有助于中国实现自身的现代性建构、最终使得中国摆脱民族危机,在“新战国时代”获得有效的政治生存和发展。民国新法家的这种观念,无疑超越了五四时期的文化激进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之争,为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重构开启第三条道路奠定了观念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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