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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从王道到霸道-法家新论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商鞅的师承关系,尚未发现确切的根据。公叔痤极力举荐商鞅继任魏国相位。但是从今本《商君书》中的《战法》《立本》《兵守》来看,商鞅对兵家之术是很有研究的。商鞅入秦游说秦孝公,先阐述“帝王之道,比三代”后“说公以王道”。所谓三代“帝道”“王道”盖与儒家仁政德教之说有关。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收(牧)司连坐”,并非商鞅创造。故《孟子》所云“梁惠王”即“魏惠王”。

商鞅:从王道到霸道-法家新论

关于商鞅的师承关系,尚未发现确切的根据。但是,可以推测,商鞅之学术有刑名、兵家、儒家的渊源。首先是刑名之学。《汉书·艺文志》以《商君》二十九篇列入法家。该著就理论之完整和深度皆远在前期法家之上。《史记·商君列传》说:“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公叔痤临终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公叔痤极力举荐商鞅继任魏国相位。《晋书·刑法志》谓:“是时承用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商君受之以相秦。”商鞅很可能研究过李悝的《法经》及其变法经验。商鞅入秦,以“强国之术”游说秦孝公而见用。其次,《汉书·艺文志》以《公孙鞅》二十七篇列入法兵(权谋)家。此著已佚。但是从今本《商君书》中的《战法》《立本》《兵守》来看,商鞅对兵家之术是很有研究的。最后,郭沫若判定“商鞅是李悝的学生,与吴起同是卫人而年辈略后”,商鞅“出于儒家的子夏”[45]。其依据也许是商鞅有可能向李悝学习《法经》。

商鞅入秦游说秦孝公,先阐述“帝王之道,比三代”后“说公以王道”。所谓三代“帝道”“王道”盖与儒家仁政德教之说有关。其理论宏大而不免迂回。故孝公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

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收(牧)司连坐”,并非商鞅创造。《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左传·僖公十九年》:“梁亡,不书其主,自取之也。”《春秋繁露·王道》记载:“梁内役民无已,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为伍,一家亡,五家杀刑。其民鱼烂而亡,国中尽空。”揭示了梁伯暴虐而亡的事实。然《谷梁传》以为梁亡于“大臣背叛”,“梁,战国时属魏”[46]。故《孟子》所云“梁惠王”即“魏惠王”。商鞅曾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史记·商君列传》)。商鞅的“什伍连坐”之法当从《春秋》记载中获得启示。(www.xing528.com)

商鞅并非一般地否定儒家义理。《商君书·画策》说:“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所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非其义也,饿不苟食,死不苟生,此乃有法之常也。”从变法实践来看,商鞅曰:“始秦戎狄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令民父子兄弟同室而息者为禁”,“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这些改革,正是以儒家礼仪整饬民间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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