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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结构域外借鉴:探寻民事诉讼架构下司法公开的成果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所有国家,司法判决都包含最低限度的内容或要素。[54]英美法系裁判文书一般按照案件事实、理由、裁判结果的格式。德国裁判文书包括: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法院及法官的姓名;最后一次法庭辩论的日期;判决主文;事实认定;裁判理由。事实部分不必完全引述当事人的事实主张,而只需择取其中证成判决主文所必需的部分。

文书结构域外借鉴:探寻民事诉讼架构下司法公开的成果

在所有国家,司法判决都包含最低限度的内容或要素。衡量最低限度的一种标准是,一个受过法律训练但不熟悉案情的人能够无须求助书面判决以外的材料而评估判决在法律上的正确性。[54]

英美法系裁判文书一般按照案件事实(fact)、理由、裁判结果的格式。美国的民事判决书一般包含以下几个要素:其一,审理法院法官姓名、审判时间;其二,事实(fact)及当事人的主要主张、反驳意见,以及各自援引的成文法和判例法;其三,判决理由,一般会归纳出案件的争议焦点(issues),分析当事人的请求和反驳意见,全面阐述判决认定的理由;其四,判决主文;其五,法官意见、少数法官意见及签名。[55]

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判决所必须包含的内容,一般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规定。其中与判决结果的正当性证明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有六个方面:①案件所经程序的叙述;②当事人提交证据和所持论点的概述;③案件事实的陈述;④所适用的制定法规则;⑤支持判决的理由;⑥法院的最后判断和判决等。[56]大陆法系国家中,德国日本均由裁判主文、裁判理由(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部分组成。或由裁判主文、案件事实、裁判理由(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的理由)三部分构成。德国裁判文书包括: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法院及法官的姓名;最后一次法庭辩论的日期;判决主文;事实认定;裁判理由。[57]日本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主文;案件事实(包含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无争议的事实);裁判理由(包括争议焦点及争议的事实认定,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等。[58]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裁判文书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官方文书,因此,法官在裁判文书中不应使用第一人称,最后署名也要署集体名。(www.xing528.com)

有学者认为,可以将裁判文书的结构分为两种模式:经典模式与争点模式。经典模式下的民事判决主要分为五部分:首部,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信息“本案法院”法官的姓名以及最后一次口头辩论的日期;判决主文,即对本案诉讼标的的实体审理结果,包括主请求和依附于主请求的从请求;本案事实,即未经法官评价的“当事人眼中的事实”;裁判理由,阐述法官对裁判主文的说理,其中的事实部分则是法官对诉讼资料的评价及相应的心证结果;法官的签名,也是判决书结束的标志。在日本,传统上判决书也应当记录判决主文、事实、理由、最后一次口头辩论的日期、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审判法院,其中所谓事实也对应类似德国本案事实部分的内容并发挥相似功能。事实部分不必完全引述当事人的事实主张,而只需择取其中证成判决主文所必需的部分。[59]而争点模式则强调一切论述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美国等英美法系的裁判文书会突出强调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论述。经典模式要素清晰,方便法官撰写和受众阅读,争点模式重点突出,方便法官充分说理。笔者认为,考虑到目前裁判文书数据化的要求(要素分明的裁判文书更容易转化为智能数据以供使用),我国可吸纳上述各方优点,探索以争点模式为主的要素化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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