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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家庭的联系方式及内容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庭教育的不足与问题大多数家长很重视家庭教育,希望子女将来成才,但是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从严要求子女”和“任其自然”几乎成为两种主要的教育方法。学校与家庭相联系容易形成合力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是促使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专门场所。

学校和家庭的联系方式及内容

1.学校与家庭联系的必要性分析

(1)家庭教育的必要性与优势

家庭是人生教育主要的、关键的场所。《周礼·大学篇》中“治国在齐家”的思想,便说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我国从古至今一向重视子女教育,《三字经》中就有“养不教,父之过”的语句,历史上像训诫、家书格言、治家等家庭教育小册子数不胜数,北齐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父当以教为事。”“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宋朝袁采在《袁氏世范》中说:“国家之本,子孙是也。”“不知教,自弃其家也。”一些家教故事如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更是广为流传。

家庭教育是个体整个社会化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婴、幼儿和青少年。他们正处在大脑迅速生长发育时期,也是潜意识学习的最佳时期和人格陶冶的最重要时期。把握家庭社会化方向的“舵手”自然非家长莫属。家长和儿童的特殊关系决定了家长在儿童的身心发展中起着非同一般的作用。由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其天然的亲子之情是无可比拟的,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亲密,相互之间情感感染性越强,感化作用越大;反之,则感染性越弱,感化作用越小。如果人与人之间在感情上对立,那么,相互之间的感染性就发生相反的作用;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就没有什么感化作用。颜之推在他的家庭教育专著《颜氏家训》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这就是说,同样的话,人们一般都更相信关系密切、感情亲近的人所说的;同样的指令,人们一般首先听从自己心目中有威信的人所发出的。父母和子女由于特殊的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容易产生感情上的共鸣,直接影响到子女的情绪、态度,甚至决定子女的行为。

另外,在一般情况下,父母不但和孩子接触最早,而且和孩子接触的时间最长。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特殊的亲子关系,使得父母有时间深刻而系统地了解子女的全面情况,从而做到家庭教育从孩子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这种针对性也因家庭教育中受教育者(子女)少而更加鲜明。个别教育、因材施教是家庭教育的优势。

家庭教育的优势和家长的教育力量是其他教育难以具备的。一般来说,父母的要求,往往能成为孩子生活的准则和行为的规范;父母对周围人和事物的态度、评价标准,则能成为孩子评价是非善恶的依据。美国心理学托马斯-哈里森等人根据大脑生理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指出:儿童时期记录在大脑中的“父母意识”,即由父母或相当于父母的人身体力行、言传身教所提供的“外部经验”,将永久地汇合在每个人的“人格”磁带上,“它在人生的过程中将会自动播放,这种播放具有贯穿人生始末的强大影响。”

(2)家庭教育的不足与问题

大多数家长很重视家庭教育,希望子女将来成才,但是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从严要求子女”和“任其自然”几乎成为两种主要的教育方法。在现实中,“从严要求子女”导致某些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操之过急,方法简单。父母往往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要求过急,期望过高,当孩子的实际表现同家长的要求相悖,同家长的期望差距很大时,“恨铁不成钢”便成了家长们普遍的思想情绪。加上许多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管教时用不着注意什么态度,讲究什么方法,在自己的权威之下,孩子只有服从,结果往往会造成子女和家长在感情上、行为上的严重对立,使教育难以进行下去,导致家庭教育失败。另一种偏向,是指对孩子娇惯溺爱。不少父母看到孩子的毛病,却舍不得去管,怕孩子受委屈、遭磨难,姑息迁就,放任自流,不管不教,结果使孩子是非不分,善恶不辨,渐渐养成恶习。

在教育子女上,部分家长还有一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病要大夫看,孩子要教师教”,把教育子女的责任完全交给了学校,他们只负责从经济上、生活上满足子女的需要。这部分家长一方面缺乏责任心,另一方面也缺乏教育的自我意识,认为教育就是有意识地去影响孩子,没有认识到无意识的潜移默化影响也是教育行为,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毛病或错误的观念传给了子女,还怪学校、教师没有教好。

另外,家长缺乏教育子女的能力,父母教育子女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家庭生活氛围不好,家庭环境比较复杂,家长有对孩子影响不良的言行等,都是家庭教育局限性的体现。

(3)学校与家庭相联系容易形成合力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是促使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专门场所。它的一切活动都是从培养、造就人才出发,服从于教育工作,并为培养人才服务。因而学校可以有效控制其教育环境,抵制那些影响学生成长的不利因素。

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教师)依据一定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学生)进行培养教育的社会化活动。它能按一定社会需要,根据教育大纲的要求,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选择适当的教育内容,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利用集中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和训练。学校教育的组织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以及教育教学的一切物质设施等等,都是家庭教育所不能比拟的。

同家庭教育天然的连续性相比,学校教育具有阶段性。一个人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从低一级学校升入高一级学校,要有一个衔接和过渡的过程。在升学的过程中,有许多变化:学校、班级的更换,集体重新组合,对新的环境和同学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师生之间要有一个相互认识、了解的过程;教学内容加深了,难度加大了,课程门类增多了,学生要有一个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这些变化总会使学生在一段时间内产生心理和情绪上的不稳定,或多或少会影响教育教学的效果。另外,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教育要求不一,前后脱节,不仅会大大延缓教育的进程,也不能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要解决好这一过渡问题,缺乏家庭的帮助是很困难的。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可以对影响学生的校内环境进行控制,但却难以对校外环境进行控制,而中学生几乎仍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这段时间若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弥补,这种环境若缺乏家长的控制,学校教育“孤掌难鸣”,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强调家庭教育的优势,并不是要家庭教育取代学校教育,而是用家庭教育的优势来弥补学校教育之不足;强调学校教育的优势,也不是为了让学校教育代替家庭教育,而是要学校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最终使家庭教育再来支持和强化学校教育。这种优势的相互利用和互补正是家庭与学校相互配合的目的所在。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儿童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全面的发展,就是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又能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过程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

2.家庭与学校联系的方式

学校与家庭联系与合作的内容与形式纷繁复杂、多种多样,以至于人们在对其进行分类时,因参照的角度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分类体系。(www.xing528.com)

(1)按合作活动中家长担任的角色分类

其一,作为学生家长参与。这类参与的具体方式有家长会议、家长小报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咨询、家校书面联系、电话联系、个别家长约见等。在这些活动中,家长与教师的面谈,经常仅限于讨论个别孩子的教育问题(通常是纪律问题),而与学校整体教育工作无关。家长只对自己孩子的进步感兴趣,学校则要求家长尽最大的努力来促使其孩子进步。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联络性质大多是单向的,家校双方的交流是这些活动的主要特色,参与的目的是学校得到家长对其孩子教育的支持,家长在活动中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和方法。

其二,作为学校活动的自愿参与者,自愿为学校提供无偿服务。自愿参与的活动范围很广,家长可作为班主任的辅助人员帮助教育学生;可就某门学科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可就自身经历给学生做非正式报告;可利用自己的特殊才能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也可帮助学校做一些不直接与学生打交道的工作,如负责图书室、家长室的工作,设计或整理课堂的资料和学习游戏等。另外,可帮助进行残疾儿童教育、职业指导。显然,这种类型的参与已渗透到学校日常教育活动甚至课堂教学

但是,以这种身份进行的参与活动对家庭和学校都有较高的要求。家长须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修养,甚至是某方面的专家,要有积极的参与欲望;教师或其他专职人员须有较强的组织才能和合作技能。

其三,作为学校教育决策参与者。家长应参与学校教育决策的全过程,即决策形成、决策执行和决策监督的过程。

(2)按家长参与的活动层次分类

其一,形式的参与。这是最表面化的参与层次,通常由学校主宰着这类活动。家长在得到邀请时访问学校,参加家长会议、开放日、作业展览等活动。另外,家长联系本、家长小报、家庭教育通信等也属此类。这一层次的参与作用与“作为支持者、学习者”的家长所参与的活动作用相似。

其二,人际的参与。这是一种双向交流式参与,家长与教师在较亲切的气氛中相互交流信息、意见和建议,像经常性家访、家长参与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帮助制作教具、为学校募集资金等均可列入此类。这一层次的参与兼有“作为支持者、学习者”的家长和“作为学校活动自愿参与者”的家长所起的作用。

(3)按家校合作活动的目的分类

美国学者戴维斯主张家校合作活动应该以其合作目的来划分,他坚持认为许多学校要求家长参与教育活动是为了实现下列某种目的:

解决目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如约见家长、成为临时咨询委员会等);

促使家长参与其子女的教育(如家庭教育指导、开放日等);

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来丰富学校教育(如参观博物馆、校外教育基地等);

吸收家长参与教育决策(如家长咨询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等)。

尽管家校合作活动分类因人而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家校合作活动是由低层次的了解情况及沟通到高层次的进入校内参与管理和决策。西方国家家校合作的形式多以校内为主,即家长参与学校日常事务的运作,如到校义务工作,帮助学校开展活动,以及参与决策等,这些都是较高层次的合作形式。

家校合作,并无固定模式可依。每所学校的特性和需要不同,校长和教职员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认识和技术准备不同,学校管理的方式和能力不同,学校周围的环境不同,家长的文化、教育素养和对学校的态度不同,家长参与的能力和需要的层次不同……诸多因素决定了家校合作因校而异,不能采用同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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