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云南省少数民族档案遗存情况而言,其资源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分布广泛、数量丰富带来的资源采集问题。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共有51个少数民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25个。各民族所遗存的档案文献数量丰富,分布在云南各个民族地区,多保存在偏远的乡村山寨,为其征集抢救工作带来困难。二是保管主体众多带来的资源分散问题。以昆明市现存傣文档案为例,除省档案馆外,省民委古籍办收藏有傣文贝叶经100余册,绵纸经500余册;省图书馆馆藏100册;省博物馆有64册;云南民族大学收集到317册;省社科院有20余册。三是类型繁多带来的资源有序化建设问题。云南省现存少数民族档案按记录符号可分为少数民族文字、汉文、图画、声像等档案种类;按载体形式分有纸质、石刻、金属、竹木、布帛、羊皮、兽骨、陶片、贝叶档案等类型。种类多样不仅征集困难,也带来了分类整理的有序化建设问题。从云南省档案局(馆)开展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工作看,“云南模式”的主要建树为:其一,从政策法规制定、档案事业规划、资金投入、人才培养,以及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发展少数民族档案事业,保障其资源建设工作的开展;其二,立足云南民族记忆构建,依托云南省档案馆开展创新性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以发展少数民族档案事业保障其资源建设工作开展
1.政策法规保障。1960年5月10日,云南省档案局下发《关于准备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部署各地(市)县开展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收集工作。1960年9月15日,云南省档案局下发《关于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和我省如何贯彻执行的初步意见》,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方针政策。1961年8月25日,省档案局起草《关于广泛收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和历史资料的意见》,提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收集工作等3条意见。1987年3月18日,云南省档案局向各地州市县档案局下发《关于调查少数民族档案史料的通知》,对全省散存民族档案史料进行全面普查。2007年,《云南省档案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记述和反映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从法规建设的高度,正式将少数民族档案管理列入档案工作的业务范畴。
2.工作规划保障。1960年10月27日,云南省档案局召开全省档案工作会议,把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收集整理列入全省档案工作计划要点。2010年,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门提出“突出民族特色打造云南民族档案品牌”的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发展问题。建设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云南省逐步开展对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积极探索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与保护的方法与途径,开展民族文献资料、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服饰、民族风俗、民族音乐歌舞、民族医药、手工技艺等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建立云南省少数民族档案数据库。2016年,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地方民族特色档案征集工作”,从构建“云南记忆”视角,再次将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列为规划发展的重要内容。
3.规范建设保障。为做好云南省少数民族档案资源规范化建设工作,1961年,省档案局起草《关于广泛收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和历史资料的意见》,将收集范围概括为: 反映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等方面的历史档案资料;反映寺庙、宗教团体活动的历史档案资料等9个方面,并提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整理、编目办法。始自2010年,为实现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突出民族特色打造云南民族档案品牌”目标,云南省档案局下发文件,对各个民族档案文献材料征集范围与质量做出专门规定。例如,2015年,云南省档案局下发《关于开展傣族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在“任务分解表”中提出了“反映和记载西双版纳傣族历史文化的西双版纳傣文的教材和声像资料;反映西双版纳傣族历史文化的贝叶经、《贝叶经全集》100卷、棉纸经及其制作工艺的文字、声像和实物档案”等12项征集范围要求;在“相关要求”中提出整理、视频格式和数字化要求,对傣族档案文献的征集整理与采集质量做出细致规定。此外,云南省档案局还形成了《云南少数民族档案抢救与保护方法》《少数民族口述历史采集与整理方法》等,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规范性工作。
4.人才培养保障。2016年,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4条提出:“发挥教育在培养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档案干部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开展人才培训。”云南省档案局少数民族档案人才培养途径有二。其一,依托云南大学共同培养人才。其方式有:一是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制定,在档案学本科专业开设“少数民族档案管理”课程,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中开设少数民族档案研究方向;二是承担本科生课程,担任研究生导师,共同培养少数民族档案人才;三是吸收学生参与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人才。其二,采用多种方式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在全省档案学会研讨会中,请云大专家作“少数民族档案管理”学术报告;在每年的档案干部在职培训中,开设“少数民族档案管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抢救”等专题讲座。此外,和新加坡国家档案馆共同实施口述历史采集合作项目,提升云南省档案干部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业务素质。(www.xing528.com)
(二)依托省档案馆开展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创新性建设工作
1.发挥优势,创新少数民族档案资源采集工作。为适应收集工作新形势,云南省档案局依托政府资源优势,以项目实施方式,开展少数民族档案资源采集工作。以哈尼族档案文献收集为例,首先,2016年5月,云南省档案局向分布在哈尼族的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红河县、元江县等档案局下发《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哈尼族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的通知》,部署哈尼族档案文献采集工作;其次,制定《哈尼族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方案》和《哈尼族档案采集征集具体工作任务表》,从哈尼族档案文献征集范围、价值鉴定,以及规范建设等方面,确定哈尼族档案文献采集工作任务与指标;再次,依据《云南省档案征集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各个项目实施地区的档案局提供经费支持;最后,提出征集范围、分类整理、视频格式、照片格式等采集要求,规范哈尼族档案文献收集工作。采用这一模式,云南省档案馆完成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15个特有少数民族档案文献的资源建设工作,在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
2.价值鉴定,保证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质量。其一,明确提出征集质量要求。例如,2015年《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傣族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的通知》第6条提出:“各地应对各领域各类工作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和广泛收集,确保采集、征集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内容要涵盖当地傣族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民族特色工作以及与群众需求密切相关、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对傣族具有重要影响力、对傣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各类政策、事件、经验做法、人物、实物等。”其二,形成专家鉴定制度。例如,2015年7月2日,省档案局召开傣族档案价值专家鉴定会,由民族学家、民族档案学者和档案干部组成专家组,对拟征购的傣族档案进行价值鉴定。专家根据鉴定标准通过现场提问、反馈意见等方式评审档案价值,剔除部分无保存价值的书籍、实物和仿真件等,并对下一步征集工作提出建议。这一价值鉴定制度保证了进馆档案文献的原始性和全面性,有利于云南省档案馆少数民族档案资源的优化建设。
3.传承民族记忆,科学构建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体系。云南省档案局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体系构建思路可概括为:依托原有馆藏基础,逐步构建以15个独有少数民族为重点,涵盖25个少数民族的资源体系。主要工作为:一是在原有馆藏基础上,开展15个独有少数民族的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截至2016年,已经完成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15个少数民族档案全宗的征集构建工作。例如,“阿昌族档案”全宗于2010年征集进馆,保存有反映阿昌族生产、生活、文化等各方面的文书档案214份,图书档案资料28本,照片档案510幅,音像制品档案88份,名人档案29人(共234件),实物档案18件。二是对少数民族档案资源进行有序化整理。方法为:以少数民族为一个立档单位构建档案全宗,全宗识别代码为“S”,如阿昌族档案全宗为“S001”,布朗族为“S002”等。在全宗之下,设立少数民族文书档案、图书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名人档案6类,从而形成涵盖少数民族各个领域的档案资源体系。
4.正视现状,开展相关单位散存少数民族档案征集工作。早在1961年,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广泛收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和历史资料的意见》第3条就提出:“档案部门如果收集到文物,应该移交给文物部门,文物部门已经收集到的历史档案、资料,档案部门也应该进行了解,在他们有了复制品之后,集中到档案馆保存。”集中方式主要有:其一,依托政府资源开展征集工作。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部门,以及文化、文物主管机构等合作,指导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工作,并将珍贵的建档档案材料接收到省档案馆保存。其二,以项目合作的方式开展征集工作。例如,2002年,云南大学尹绍亭教授和日本东京外语大学唐立教授合作实施“老傣文抢救保护项目”,该项目以德宏州为试点,与德宏州民语委和云南省档案局等合作,对德宏州各单位和民间散存傣文档案开展普查、编目与摄制工作。项目历时一年,共普查登记老傣文古籍2000余种,完成编目近900种;拍照制作傣族贝叶经微缩胶片共30盘,母盘移交省档案馆珍藏。其三,和云南省古籍办、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单位合作,通过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接收部分档案原件等方式,实现少数民族档案资源的集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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