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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与中国创意经济:立场与解释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对产业现代化演进与文化价值向度的共同关注,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理论界的学术共识。这些都是需要阐释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范式进一步厘清的问题。文化建构主义是文化主义与建构主义的某种交汇,具有人类普遍文化、多元文化和个体文化的多层次统一性。建构主义者认为,既然文化产业是一个动态实践

文化产业与中国创意经济:立场与解释

向勇**

文化生活现代人渐渐习以为常的生活风景。由文化主导的诸多议题,不仅活跃于经济社会领域,也频繁现身于政治和科技领域。文化通过文化生产进入现代秩序。文化产业构成当代性的文化与产业双重融合的复杂命题,而这个命题又涉及学术探索与产业实践两个层面。其中,文化的命题包括价值、审美和意义,产业的命题包括资本、市场和效率。到目前为止,文化产业学还不是一个以文化产业理论为学科归属的专属领域,而是一个以文化产业实践为连接对象的“超级联盟”。文化产业研究的理论迷思,需要一套包括规范的符号体系和具有逻辑性的结构推理范式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与成熟性。在托马斯·库恩看来,范式正是特定的学术研究共同体从事科学研究所必须遵循的公认模式,是一个学术共同体理论成熟的标志。(1)在范式构建的学术共同体内,参与其中的知识人遵循统一的学科规则、话语体系和伦理规范,从而实现学术研究的交流与理论知识的演进。同样,文化产业研究的理论成熟,也要表现为文化产业学术共同体的行动者自觉践行所达成的某种学术范式。

西方文化产业繁荣与发展的实践历程只有百余年,中国文化产业的勃兴也不过二三十年。产业实践的时间积累反映在理论反思的学术沉淀中,似乎缺乏深厚的历史土壤就无法生长出深邃的理论之花。然而,对产业现代化演进与文化价值向度的共同关注,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理论界的学术共识。于是,如何审视“文化”(灵魂)与“产业”(肉体)及其相互关系,也就成为拷问文化产业研究者的“精神十字架”。文化产业在审美自由主义和市场功利主义、文化至上主义和经济至上主义之间,难道不得兼顾只能取其一吗?“文化产业原罪论”和“文化产业救赎论”的研究立场与价值预设,成为西方与中国文化产业学术界隐秘的精神归因,进而表现出不同的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纵横奔驰于文化产业学术狩猎场的猎手,或身怀绝技,或“初生牛犊不怕虎”,喧嚣四起,热闹非凡。现实不是非黑即白的儿童游戏,而是一个色彩斑斓的生命世界。职业的文化产业学者需要习惯于多元的文化产业研究视野,发展出符合自身学术气质的学术立场和研究范式。

人类文化实践的历史很长,文化理论的研究更是汗牛充栋,广布于中外思想家的经典文献之中。文化产业实践的历史虽然较短,却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创造出经济奇观,成为政治治理和大众传播的时髦话语,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门领域。有学者将文化产业理论的研究范式概括为“释义范式”“文化范式”和“经济范式”,涉及如何解释、评价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观念,提出应跳脱“文化”与“产业”、“精神”与“物质”、“精英”与“大众”的二元思维,探索“文化”与“产业”范式的平衡与融合。(2)文化产业研究的理论滋养来自文化哲学、文化社会学、文化经济学、文化管理学、文化创意学和文化技术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多学科视角和跨学科立场所催生的“无限可能性”,也滋长了文化产业学术研究的现实尴尬感。有人甚至认为,许多文化产业学者看起来“不纯粹”,缺乏持之以恒坚守的学术阵地,充斥了太多的“学术投机”行为。这种批评虽有苛责之嫌,却不乏警醒之意。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的规范化,是文化产业研究学术自觉和学术成熟的标志。“文化”与“产业”之间不是简单的“文化+产业”的算术整合关系,而是文化演进与产业演进之间动态的复杂统合体系。约翰·哈特利把文化产业研究分为三种模式/流派,分别是文化产业经济学派、文化产业批判学派和文化产业复杂理论学派,提出“文化科学”的文化产业研究全新路径。(3)虽然在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文化权利与文化权力、文化权力与经济权力等诸多对立概念的理性思考中,文化产业研究的诸多结论远未形成共识,但纵观文化产业研究的理论历程与学术现实,我们可以大致梳理出阐释主义、建构主义和批判主义等三种倾向性立场的文化产业研究范式。

阐释学,又称诠释学、解释学或释义学,是一种基于文本的学术技术,旨在把文本隐晦的意涵、文字之外的意义呈现出来,被广泛应用于哲学、宗教学、法学、语言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张江把阐释学分为强制阐释和公共阐释两类,认为强制阐释是从文本而不是从实践出发,具有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性证明和混乱的认识路径等流弊,(4)而基于公共行为的公共阐释是一种理性、澄明性和公度性阐释,可以通过相互倾听、彼此协商、平等交流而达成共识。(5)阐释主义具有依托文本的考据型阐释主义和超越文本的开放型阐释主义两种倾向。苏珊·桑塔格反对过度阐释,认为阐释的产生意味着意义的缺失。(6)阐释学具有约束与开放、有限与无限、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释义特点。(7)阐释学是文艺理论研究的经典方法,也逐渐被引入了文化产业的文本研究。然而,文化产业阐释研究范式意义上的文本,既包括中外文化理论研究的经典文本,也有文化产业政府治理的政策文本,更包含文化产业企业运营的产品文本。学者从事政策阐释和实践阐释是否有学术价值?由于文本的开放性与阐释者的主观性,文化产业研究的阐释者又应该遵循哪些阐释逻辑?这些都是需要阐释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范式进一步厘清的问题。

“建构”的字面意思是建立、构造。在这里,建构主义扩展为一套关涉知识建构、社会建构、技术建构、学习建构和国际关系建构等学科领域和社会关系的理论和方法。文化哲学层面上的建构主义区别于结构主义(过于静态化的系统关系)和解构主义(过于破坏性的结构粉碎),源于现代语言哲学的转向,倡导基于共识、共有观念而建构社会事实;(8)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建构主义区别于本质主义和实用主义,拒绝绝对意义的、无条件的普遍本质,强调文化的历史性和地方性生产机制,积极推动文化理论与知识话语的建构;(9)文化教育学层面上的建构主义是瑞士儿童教育学家让·皮亚杰为了论证“认知结构论”而提出的理论框架,认为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包括“同化”和“顺应”两个过程。(10)无论是皮亚杰的主体建构主义还是国际政治领域的社会建构主义,建构主义者既非先验主义者,也非纯粹的经验主义者。文化建构主义是文化主义与建构主义的某种交汇,具有人类普遍文化、多元文化和个体文化的多层次统一性。 (11)建构主义者认为,既然文化产业是一个动态实践的过程,那么文化产业研究也是一个动态建构的过程。

批判是一种理论思考的范式,批判主义的思想理念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哲学和马克思的批判哲学,表现为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批判、揭露和反思。批判主义摈弃自然科学研究和实证主义的“价值中立”,在社会研究中采取哈贝马斯所谓“价值介入”的立场。文化产业的研究立场是在文化资源分配与消费过程中的价值分立。哈贝马斯认为,“社会现象的构成包括了相关的社会价值体系、理解者的演绎和价值判断,以及被理解者的主观感受。对理论的了解,以及应用理论去解释社会现象、解决社会问题等一系列活动必然会同时牵涉研究者、被研究者及其相关的社会规范和价值介入” (12)。批判主义,特别是现实批判主义和文化批判主义对社会现实和文化现象的批判主义警醒,往往令人深思,有利于文化理论系统的形成与完善,也是知识分子社会启蒙立场的身份彰显。“文化产业批判是知识分子社会角色和文化使命的当代版” (13),批判主义者关注文化的意义世界和价值世界,注重文化产业实践的社会价值和伦理价值。

红岩曾在一次公开的旅游学术论坛上呼吁建立“文旅阐释学”,“适应以中国经验说明中国理论,以中国理论阐释中国经验的现实需要”。蒋述卓、宗祖盼详细表述了阐释主义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的操作路径,旨在寻找一条“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的整合性释义平衡之路。 (14)正如前文所述,相比其他研究领域,文化产业研究的文本意涵更为丰富,包括文化史料、文化政策和文化产品等类型构成的“泛”文本形态。

阐释主义文化产业研究范式是基于历史文本的活态阐释。文化产业的内涵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如果将文化市场与文化交易视为文化产业的基本特征,那文化产业研究的文本史料可以上溯到唐宋时期, (15)甚至还可以追溯到人类审美文化的源头。 (16)文化史料型文化产业研究的文本阐释,不是静态的器物考据和文本释义,而是运用多元立体的学术视角,将史料文本尽量还原至历史情境语境下的文化实践活动。比如,在文化产业视角下研究明末清初戏剧理论家和美学李渔,不仅要研究其《闲情偶寄》里详述的戏曲、美食园艺等领域的理论内容,还要考察他作为戏剧制作人在改编戏剧和组织演出等方面的文化实践,并通过大量的往来书信、友人日志等文献,探讨戏剧演出的受众反馈。李渔是中国古代一位传奇的东方生活美学方式的践行者,以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戏剧实践和园艺营造等多元化的方式给文化产业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史料。

阐释主义文化产业研究范式表现为对话式的公共阐释。文化政策型文化产业研究的文本阐释,就是一种公共性的阐释,是为了达成政策共识和良性治理而进行的一种工具性阐释。尽管中国“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所形成的宗族共同体也曾进化出以无锡地方乡绅为代表的民间力量管理当地事务的个别模式, (17)但总体上还是缺乏哈贝马斯所谓的,“由俱乐部、咖啡馆、文艺沙龙、报纸杂志和行业协会等准公共空间构成的公共领域的现代主义传统”。 (18)文化政策的公共阐释在于公共语言和公共精神的塑造。文化产业具有天然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责任,以媒体为代表的文化产业的公共性或准公共性与产业化之间并不矛盾, (19)文化政策的公共阐释试图在政府部门政策制定者、文化产业界从业者和文化大众消费者之间建立一条信息畅通的对话通道和一种中间状态。文化政策的公共阐释者的阐释工作不仅是将宏观规范的政策术语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业术语和感性化的日常术语,而且要以一种平等的交流方式、协商式的话语立场去营造哈贝马斯式的公共领域。文化政策的公共阐释体现了一种柔性治理、大众参与、效益共享的现代公共意识。

阐释主义文化产业研究范式侧重行动姿态的互动阐释。文化产品型文化产业研究的文本阐释,不是停留在美学和艺术学学科意义上的审美批评和艺术评论,而是一种实践主义(实用主义)的美学立场。实践主义美学认为,人是“活的生物”,关注文化产品、艺术作品对于日常生活的当下经验和活泼的生命意义,拒绝认为审美与实用之间存在利害冲突的单一思维模式。 (20)文化产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及其对大众生活深度的浸入性,使得文化产品型文化产业研究的阐释主义立场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包容性和生命感知。文化产品的文本阐释是多义性的内涵诠释,涉及基于产品文本所构成的利益相关者的艺术世界的多对关系,文化产品的文化阐释者是一个积极的实践主义美学的行动者,旨在全面系统地梳理产品文本与生产者、消费者、媒介渠道和社会网络等多元主体之间的价值生成、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的全过程的双向沟通及综合效应。

尹鸿认为,文化产业学的学科体系包括文化产业经济学、文化产业管理学和文化产业发展及产业理论史等三部分。 (21)文化产业研究的阐释学派经由英国利维斯主义和伯明翰文化研究的消极阐释主义学派,已经发展到如今文化经济学和文化管理学视角下的积极阐述主义学派。正如实践主义美学家理查德·舒斯特曼所言,阐释主义者做的是一种把“艺术与生活,审美与实践,高雅艺术与通俗艺术”等联系起来的“桥梁性工作”。 (22)文化产业研究的阐释主义者在思维方式、言说方式、言说指向和研究对象上,也表现为一种孔德式的后实证主义者。无论是“文化客位”还是“文化本位”,阐释主义的立场在于对文化产业现有文本(无论是历史文本还是现实文本)的客观存在的无限解释的可能性,试图找寻文化产业与客观表象之下的内在联系。

在米歇尔·福柯看来,知识的建构就是一种话语的实践活动,知识实践是社会实践有机的组成部分:“知识通过话语实践形成,话语实践通过知识得到描述。” (23)建构主义立场的文化产业研究指向文化产业理论和实践的知识建构,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实践性。陶东风的建构主义立场是与“本质主义”相对立的一种文化研究观。他自视为严格的“建构主义者,强调文艺学知识(其实也包括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建构性,特别是其中的历史性和地方性”,不是以信仰和意识形态的知识建构为旨归,而是以具有开放的反思性和实践性的社会科学场域的知识建构为鹄的。 (24)

建构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往往发生在特定的知识领地。借鉴建构主义在儿童教育心理学和国际关系学等知识领域的成熟运用,文化产业研究的知识场域也是由文化产业领域里的“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等构成“话语、身份、规则、社会”等要素系统,“知识场域像一个由权力的轨迹体系组成的磁场。建构性的行动者或行动者系统,被描述为通过存在、对抗或组合的众多力量,以此决定知识场域在特定时代中的特定时刻的特定结构” (25)。当然,建构主义立场不是津津乐道于文化产业知识场域中不同行动者之间的权力斗争,并进行或保守或颠覆性的道义观察,而是希望实现继承性的知识生产。胡惠林等从中国近代历史出发,通过中外文化产业发生理论的梳理,希冀建构一套包括“文化生产主体、文化生产技术与工具、文化生产组织与文化生产制度的有机结合”在内的完整的文化生产方式叙事框架,“既应包括物质与精神生产的物质和社会形式,也应考虑意识形态因素对文化生产的影响,即承认文化生产主体的能动性(26)。在这里,建构体系的知识建构企图,往往显示了建构主义者所具有的整体主义和理念主义的双向情结。

建构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也特别注重审美的建构。建构主义的关键因素是文化身份的选择,文化产业研究的建构主义立场基于共有的知识和公认的观念,关注价值观念、身份认同和文化规则等文化身份的属性对文化主体的利益驱动与行动趋向的影响机制,并共同构成了文化产业知识场域的结构关系。文化身份表现在文化产业研究和文化产品的感知中,就是审美身份的显现。借用皮亚杰的认知建构主义理论框架,审美建构主义者希冀通过审美建构实现知识建构,以完形与构象的审美感知、生意与赋意的审美诠释以及理解与体验的审美领域等层面实现审美建构的任务。 (27)

实践性是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的理论底色。因此,建构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往往导向一种兼顾实效和前瞻的智力建构。无论是从文化研究领域还是从文艺美学研究领域将学术视野转换到文化产业的研究领域,在建构主义者的研究用语中,“未来性”“建设性”和“战略性”等趋向预测性的词汇频繁出现;“全球化”“后世博”“后奥运”等语词建构的时空观念,显示了文化产业研究建构主义者的视野和信心。总体而言,实践性建构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成为文化产业20年发展历程的主流形式。尤其是对于高校文化产业研究者而言,如何区别于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和社科院的对策研究机构的实践性建构主义研究立场,输出怎样的文本形态和写作风格的智库研究成果,才能符合自身的学术身份和学者立场,依然是一个实践性的挑战。

权力和利益是文化产业主体的行动动力。与权力相对的是权利,与利益相对的是效益。对于文化权力与产业利益之间的价值撕扯,试图平衡二者纷争的中庸主义立场似乎总因不得要领而并不讨好。此时,祭起批判主义的大旗往往更能引发关注,甚至使批判者生发酣畅淋漓的快感。文化产业的批判主义研究范式承继马克思主义、文化主义和解构主义等批判理论的历史传统,并承接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批判研究和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 (28)大卫·赫斯蒙德夫认为,文化产业研究方法应遵循于一种批判的政治经济学视角,尽管要“摒弃极度悲观主义,不代表沾沾自喜地大肆宣扬文化产业” (29)。批判是知识分子的职业素养,是现代知识人的思考方式和学术追求。在单世联看来,“言之成理”的批判理论不光有思想辩论、价值反思和文化结构,还应包括冷静的意义阐释、价值分析和效益评估。 (30)

批判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基于理性的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是一种反思性和怀疑论的思考方式,起源于哲学上的证伪主义。怀疑论的理论基础源于笛卡尔休谟的哲学论述,证伪主义的基本思想来自卡尔·波普尔关于科学发现的逻辑命题,不断冲击着知识疆域的边界。休谟指出,“理性不过是激情的奴仆”,人类要警惕理性,要建立基于常识的怀疑精神。 (31)一个学术命题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在于逻辑自洽和实验可证。批判主义者的怀疑精神正是针对批判对象在逻辑和经验上的矛盾与问题而展开。而现实中的批判主义,往往轻逻辑主义而重经验主义,从而滑向一种主观主义。无可否认,“知识局限、价值差异、特殊心态和理想失落等原因确实培育、滋长了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 (32)。因此,要警惕这种因主观主义、经验主义、文化精英立场和艺术天才论立场而引起的不健康的文化产业批判风气,不要为批判而批判,不要采取绝对的否定式批判观念。

批判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是一种伦理审视,但不是政治审查或道德审判,更不是人身攻击。文化产业研究的批判主义是一种现实批判主义。正如单世联所说,文化产业研究的批判主义立场具有强烈的伦理价值,纠正文化资本主义的功利主义倾向,矫正处于婴儿期的文化产业理论的稚拙和粗糙。 (33)邓晓芒在分析如何继承和超越“五四精神”的文化遗产时提出新批判主义观,认为除了继承“五四”的怀疑和批判精神,还要承续其自我忏悔精神。 (34)批判主义精神是一种可贵的人文精神,其首先指向知识分子群体,指向批判者自我,而非专供知识分子投向他人、打击异己的特殊匕首。

文化批判主义曾在历史上与文化保守主义进行过激烈论战,而今又与资本/市场主义展开话语角逐。文化产业研究的批判主义立场不能简单挪用文化批判主义的话语逻辑和思维模式,仅偏重作为文本形态的文化产品的内容批判、价值批判、审美批判和道德批判。批判主义的文化产业研究是一种理性的批判主义立场,是对由数字技术、商业资本、大众文化等手段所建构的现代文化社会环境造成的异化、唯利、媚俗等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深刻揭示、理性鞭挞和思想警示。韩炳哲认为,工业化生产和现代技术的进化导致社会控制的权力从君主权力过渡到规训权力和规制权力,基于数字技术的规训技术超越了人的肉体,进入人的精神,进而推动生物政治学过渡到精神政治学。 (35)韩氏对数字信息时代人类精神境遇所进行的一系列思想批判和深刻洞察,给批判主义文化产业研究者提供了文化产业思想批判理论的借鉴样本。

阐释、建构和批判主义所代表的文化产业研究立场,基本反映了当前文化产业研究的范式倾向。就当前文化产业研究的总体面貌而言,阐释主义文化产业研究中关注历史性文献的文本阐释较少,政策性文本阐释较多;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更多关注智库建构,缺少知识建构和审美建构;批判主义文化产业研究注重现实主义的产品内容、资本/市场的价值批判,缺少系统性的制度、技术和社会的整体批判。当然,这三种范式倾向具体体现在某位文化产业研究者身上时,也不是截然分开、清晰可辨的,每位学者都多少体现了三种研究范式不同比例的组合。笔者认为,在三者的不同组合范例中,批判性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范式是当前文化产业研究应倡导的一种方向。

批判性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立场不是对批判主义和建构主义的简单调和,而是理性的批判主义与实践的建构主义的协调融合和整体依存,强调研究者的生活经验和个人感知,保有一种批判性思维、实证逻辑的理性气质以及知识建构与实践回应的现实责任感。正如前文所述,文化产业的实践导致“文化叙事”与“产业叙事”之间诸多维度的二元对立。但是,“二分法是典型的西方思维方式。相反,东亚的思维方式则遵循互补的原则。支配存在的,不是刚性的对立,而是相互依存,彼此协调” (36)。在“文化叙事”与“产业叙事”之间,批判性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就是超越二者对立的第三条叙事道路。

批判性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重视批判性思维,将其视为文化产业研究的前提和核心。批判性建构主义者对文化产业的文本、实践、事件和现象进行有深度的理性反思。在这里,批判性建构主义中的批判性研究,不是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命题质疑和逻辑证伪,而是深入文化产业研究对象的内在价值、文化内涵、精神特质及其架构的空间网络、社会体制中的技术美学、人文逻辑和商业伦理。批判性建构主义反映了一种充满理性逻辑和感性关怀的人文精神之光的映照。

批判性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注重从研究者自身的生活世界和现实的文化实践出发,构建情境主义的研究场景。在批判性构建主义看来,情境的创设不只对学习者至关重要,而且对研究者也同样重要。文化产业研究者根植于开放活跃、丰富真实的日常生活的生命实践,以强烈的身体感知参与日常生活美学的行动与事件,对现实生活中的艺术与美观抱有深深的“形而下的”感动与“形而上的”同情。

批判性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指导着有目的性、主动性的知识建构、审美建构和智力建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念宣布纯形而上学的“哲学的终结”,倡导一种实践论的哲学观。 (37)哲学研究如此,其他社会科学研究也应如此。批判性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具有深刻的问题意识、现实关切和实践导向。文化产业研究不满足于解释、批判文化世界,而更着眼于改变、改造文化世界。批判性建构主义者的情感基调是一种自始至终的忧虑、冷峻、理性和审慎的乐观主义。

文化产业研究是对现代性与市场化的选择性回应,是学科分野从“分析的时代”走向“综合的时代”的跨学科实践。文化产业研究的“学科间性”决定了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的多元化,表现为一种超越知识藩篱的“学科、学术和话语”三大体系构建的理论决心。阐释主义文化产业研究对文本的强调和公共理念的关注,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的审美关照和知识建构,批判主义文化产业研究的价值反思与批判思维,都是“知识和实践”的双重努力,都是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的基本依存。无论是阐释主义、批判主义还是建构主义,其目标都指向文化产业更好的学术建设与生产实践。

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的立场选择取决于知识分子自我身份的自觉设定与无意识的身份想象。在这些知识分子的身份认定中,有安东尼奥·葛兰西式的有机知识分子、爱德华·赛义德式的流亡知识分子、福柯式的普遍型知识分子和特殊型知识分子、以赛亚·伯林式的狐狸型知识分子和刺猬型知识分子、齐格蒙特·鲍曼式的立法型知识分子和阐释型知识分子,等等。在这些知识分子的分类中,有阐释型知识分子,也有建构型知识分子,更有批判型知识分子;有小问题敏感型知识分子,也有大体系架构型知识分子。毫无疑问,文化产业研究者也包含着不同类别的知识分子。面对知识分子在当下的生命境遇中应有的角色担当和义务承担,文化产业研究者也有着相应的责任担当和理论追求,在知识和实践中守望“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相统一的理想之境。

注释

(1) 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2) 蒋述卓、宗祖盼:《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的嬗变及其启示》,《福建论坛》2017年第4期。

(3) 约翰·哈特利、贾森·波茨:《文化科学:故事、亚部落、知识与革新的自然历史》,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金元浦、约翰·哈特利:《全球创意产业理论研究的模式与流派分析——金元浦教授与约翰·哈特利教授之对话》,《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4) 张江:《强制阐释论》,《文艺争鸣》2014年第12期。

(5) 张江:《公共阐释论纲》,《学术月刊》2017年第6期。

(6) 苏珊·桑塔格:《反对阐释》,程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www.xing528.com)

(7) 张江:《论阐释的有限与无限——从π到正态分布的说明》,《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10期。

(8) 尼古拉斯·G.奥努弗:《建构主义的哲学渊源探析》,孙吉胜译,《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9期。

(9) 陶东风:《反思社会学视野中的文艺学知识建构》,《文学评论》2007年第5期。

(10) 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王宪钿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

(11) 金岱:《文化建构主义与再启蒙》,《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12) 哈贝马斯:《哈贝马斯精粹》,曹卫东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13) 单世联:《文化大转型:批判与解释——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763页,第1622页,第1813—1838页,第1812页,第1822—1834页。

(14) 蒋述卓、宗祖盼:《文化产业研究范式的嬗变及其启示》,《福建论坛》2017年第4期。

(15) 范周:《中国文化产业40年回顾与展望(1978—2018)》,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第1页。

(16) 李向民:《中国文化产业史》,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

(17) 许倬云:《中国文化的精神》,北京:九州出版社,2018年。

(18)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

(19) 齐勇锋:《中国文化产业十家论集:齐勇锋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0—65页。

(20) 杜威:《艺术即经验》,高建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

(21) 尹鸿、孙俨斌、洪宜:《“文化产业学”的学科体系研究》,《民族艺术研究》2018年第5期。

(22) 高建平:《实用与桥梁——访理查德·舒斯特曼》,《哲学动态》2003年第9期。

(23) 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

(24) 陶东风:《反思社会学视野中的文艺学知识建构》,《文学评论》2007年第5期。

(25) Pierre Bourdieu,“Intellectual Field and Creative project,”in M.F.D.Young ed.,Knowledge and Control:New Direction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London:Collier-Macmillan,1971,p.161.

(26) 刘素华、胡惠林:《新文化生产方式:近代中国文化产业的发生范式》,《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27) 冀志强:《审美层次的建构主义分析》,《美育学刊》2020年第1期。

(28) 单世联:《文化大转型:批判与解释——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763页,第1622页,第1813—1838页,第1812页,第1822—1834页。

(29) 大卫·赫斯蒙德夫:《文化产业》,张菲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页。

(30) 单世联:《文化大转型:批判与解释——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763页,第1622页,第1813—1838页,第1812页,第1822—1834页。

(31) 大卫·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

(32) 单世联:《文化大转型:批判与解释——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763页,第1622页,第1813—1838页,第1812页,第1822—1834页。

(33) 单世联:《文化大转型:批判与解释——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763页,第1622页,第1813—1838页,第1812页,第1822—1834页。

(34) 邓晓芒:《新批判主义》,北京:作家出版社,2019年。

(35) 韩炳哲:《精神政治学》,关玉红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年,第27—30页。

(36) 韩炳哲:《娱乐何为》,关玉红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年,第66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页。

*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合作的共赢模式及路径研究”(17ZDA043)。本文原载于《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6期。

** 作者简介:向勇,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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