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村落的概念
传统是具备纵向可持续性的带有“遗传基因”的一种继承形式,具备可遗传性、可持续性、多样性的特质。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中形成的传统不尽相同。传统不会一成不变的静态传递,而是在迭代中随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村落作为农耕文明时期,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赖以生存发展的聚居行为的具象体现,是最能反映人们精神文明的最有价值的人文遗产。根据村落的地理位置、建筑风貌、住居文化的形成,又可以分成传统村落和现代村落两个分支。
传统村落特指那些建成年代相对久远,地址与建造格局基本没有改动,具有鲜明的传统特征和地域特色,保有相对完整的历史信息、人文精神、民风民俗的古村落。其自身既承载着深厚悠久的物质资料遗产,也继承着代代相传下来的华夏精神,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依赖关系,具有明显的历史传承性、地域选择性和文化独创性。
传统村落作为继承了华夏文明的时代载体,是人类文明的根基,是具有传承性的民风民俗文化结合传统村居所形成的有机整体,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空间载体。人们依赖传统村落,彼此长久在一起生产生活而逐渐形成的集体意识,形成了基本的乡村文化。
乡村文化展馆作为推动乡村记忆工程开展,同时肩负着对外宣传且促进传统村落重新焕发乡村生产力的重任。而文化展示不仅展示传统村落独有的自然景观和地理风貌,更要深入挖掘传统村落几百年来形成的生存精神和文化内涵,多层面、多视角挖掘整理后集中展示,为受众以点带面来感受传统村落特有的历史文化气韵。
(二)乡村文化的构成要素
传统村落始于传统农耕文明时期,人们聚居在一起生产生活,聚而成村,久而久之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多样化的乡村文化,其中包含传统民居、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民风民俗等文化特征。乡村文化的组成要素是全面的,既有传统村居、生产工具、服饰穿戴等具象化的文化要素,也有人文精神、宗教信仰等非物质性的文化遗产。乡村文化中的物质文化包括居住建筑、街道布局、乡村化景观以及生产工具等许多方面,这些物质文化要素是传统村落物质性文化的集中体现,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元素是显而易见的,不仅散发着劳动人民的审美情趣,更折射出不同年代所赋予的不一样的人文精神,有了这些外在的物质文化,人们才可以更直观地感受乡村文化所展示出的魅力。(www.xing528.com)
乡村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包括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以及精神文化等三个大方面。制度文化对规范群众行为,维护村落长期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行为文化作为劳动人民长期聚居在一起,自然而然形成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隐性文化,始终伴随村落的发展而不断演进;精神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中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其在乡村文化长久以来的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作为乡村文化构成中的灵魂所在,不仅体现在外部建筑环境里,更融入整个村落的人文精神和民风民俗当中,这正是古村落给人以聚合内敛、浓厚轻盈的文化气质的原因所在。
(三)传统村落住居文化的形成与延伸
传统村落住居文化作为能全面反映区域自然环境和历史特点的文化脉络之一,具有传承性和典型性的特点。民居建造是自农耕文明时期一直代代相传的社会活动,与社会之间有着紧密而重要的联系,具有社会性和人文性。[1]
传统民居作为乡村原住民赖以生存和生息的场所,其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传统村落的建造活动通常由同村亲友相互帮工共同修建完成,除主人操办酒宴款待宾朋外,还有五谷祭天等重要的祈福仪式。由住居建造所引发的这一系列带有人文主义和乡村情怀的集体建造活动,正是住居文化所表达的集体协作互助共赢且需要传承的人文精神所在。
如果说传统村落民居是人们居住的空间形态,那么住居就是行为主体——人通过在建筑空间内部发生的一系列社会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的内在联系,自然环境、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和社会结构都会影响村落住居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住居文化的主体是人及其社会活动,其逐步形成的过程是历史,而漫长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则是住居文化。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的传统村落宗族亲缘关系是乡愁的核心线索,并以此建立了在住居文化中的共同的生存信念和行为准则。这种具有同质化的思维,也影响到了物质形态的构建,特别是体现住居文化的民居建筑风貌和村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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