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村旅游业是乡村清新自然环境与乡土民情等资源的转型升级,是促进传统农业升级转型的朝阳产业。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需要赋予其文化与美学因素。尽管新乡村的发展对黄河流域文化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旅游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文化旅游资源传承保护不够
文物的保护和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未能全面落实政府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文物所有人和使用人的直接责任等。黄河流域早期聚落遗址考古调查与研究工作、遗址遗迹的保护和维修工程以及对遗产遗迹的宣传和展示工作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文化旅游规划布局不足
文化旅游空间布局还不够合理。黄河流域7个盟市的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各异,文旅产业基础参差不齐,仍没有进行系统性、整体性规划和布局。加之各盟市及旗县区尚未根据资源特色和市场细分进行文旅项目的精细化打造,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如千篇一律的跟风草原、沙漠旅游项目等,由于开发运营传统粗放,导致部分地区不能聚焦自身资源优势和文化特色,无法在文化旅游市场上,展现其独特性、创新性和引领性。
(三)文化与旅游融合不足
黄河流域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多局限于观光游和初级休闲游,融合渠道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很少能够利用诸如电影、表演艺术、设计、动漫、绘画等艺术载体去实现文化资源和旅游项目(产品)的有机融合。文化旅游融合的产品研发及相关产业集群的发展研究不足,对产业的带动力有限。其次,文化旅游融合深入不够,融合层次不高,缺乏创新意识。文化创意、高科技元素在产业融合中的应用较少,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不充分。旅游产品、工艺品、艺术作品表演等转化为文化产品的能力有限,缺乏具有竞争力及市场影响力的融合性精品产品。
(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不足
黄河流域地区文化旅游龙头企业概念及定位模糊,数量太少,体量太小。一方面,对国际国内大型文化旅游企业的引进不足;另一方面,本地文化旅游与国际、国内大型文化旅游企业合作不深、方式不活,缺乏可推广、可复制的龙头企业成功经验。同时,龙头企业盈利能力较差,尽管黄河流域盟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已经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淡旺季明显、经营成本较大、游客总量不足、旅游项目雷同、经营管理不力等因素影响,大部分旅游企业的经营效益都比较差。加上一些旅游企业由于淡季、竞争或团队等因素的影响,常常处于半歇业的状态,从而导致区域内整体旅游环境不佳,投资和经营热情不足。
(五)文化旅游规划碎片化(www.xing528.com)
其他地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在规划上过于零散。一些乡村面对精准扶贫的新要求,项目急于上马,对旅游业发展没有整体规划布局,缺少深入而全面的把握,乡村内部出现“各自为政”的状况,不能突出强调此处的地方特色,村民还是难以实现近处就业的愿望。
(六)文化旅游文化因素淡化
在发展新乡村旅游业时,需要充分挖掘乡村的特色文化,探索旅游业与当地文化特色的最佳结合点,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与传承区域文化。但目前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上,有的乡村没有有效地开发与利用当地的文化原真性,而是出现了过度商品化的倾向,乡土味不浓,难以彰显当地的地方文化特色,更是难以推出有特点的旅游产品,很难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旅游业建设的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
(七)文化旅游文化产品同质化
新乡村旅游产品存在同质化的问题。因为一些乡村资金仍较为匮乏,经济条件不允许聘请专业的设计师进行设计,文化产品大多只能依靠一些非专业的人员进行设计,造成了旅游文化产品“快餐式”或“原样式”复制现象,产品的模样大同小异,再有缺乏经营主理念,与其他乡村的旅游产品千篇一律。
(八)文化旅游链条不完整
完整的产业链是发展旅游业的根基,也是新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提。而在当前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中,一些乡村欣赏、娱乐、游玩、体验、餐饮、住宿等相关链条不完整,或是有吃无住,或是有住无游,很难满足众多游客休闲放松的需求,也给他们带来了很多不便。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不景气情形,打击了村民参与乡村旅游业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当地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九)文化旅游专业人才短缺
专业人才的紧缺也是新乡村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一大问题。很多乡村旅游业中,村民是经营的主体,但很多村民的自我营销知识、意识不足,营销方式也过于单一。他们对于互联网、手机微信客户端等营销途径更是知之甚少,很难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很难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一些乡村旅游业主只顾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乡村旅游发展的社会效应,不利于乡村旅游的长久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