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和众多因素密切相关,但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实行政府主导型的旅游发展策略国家中,以政策为主的制度性因素对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旅游产业政策和旅游经济发展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诚然,黄河流域各省也不例外。流域内9个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势利导地提出了适合各省内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黄河流域各省乡村旅游业飞速发展及所取得的成绩就是很好的证明。迈入新时期,黄河流域各省纷纷在乡村旅游业计划目标完成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乡村旅游业发展目标,引导乡村旅游业合理发展,以确保其呈现健康、稳步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为提升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竞争力,各省(自治区)在旅游发展规划中都提出了区域旅游合作的诉求,这就使黄河流域旅游的合作和互动发展有了坚强的基础。
在新一轮旅游产业规划中,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核心目标。这些核心目标具有如下特点:同一梯度内各省(市、自治区)乡村旅游业发展目标具有高度相似性,但是在不同梯度的省份之间,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则体现出明显的导向差异性。第一梯度的山东、四川在新的五年规划期内要建成旅游强省,充分展现旅游经济优势,处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相对成熟阶段;第二梯度的山西、内蒙古、陕西、河南等省积极地将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和旅游经济优势,处于乡村旅游业发展转型期的成长阶段;第三梯度的青海、宁夏、甘肃则要进一步实现自身资源优势,打造成独具特色的国内或国际性旅游目的地,处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可见,在现行旅游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不同层级内的省份分别处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流域内旅游产业发展结构呈现出“243”不规则的菱形模式。(www.xing528.com)
与此同时,其旅游合作也体现了自己的特色,处以第一阶梯的山东、四川除了国内的旅游合作,已经把眼光瞄准了国际市场,第二梯度的山西、内蒙古、陕西、河南则在积极地同国内旅游市场进行合作,而甘肃、青海、宁夏已经意识到了旅游合作的重要性。但是就整个流域来说,只有源头和入海口两个旅游经济强省来带动流域旅游经济的共同发展,发展动力明显不足,很难使乡村旅游业保持长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必须通过各自特色的打造和合作实现互动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