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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的形式与立法机关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立法权原则上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也存在地方立法、行政立法。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类:1.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我国效力最高的根本大法,其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都适用特别规定。此处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我国法的形式与立法机关

在西方,传统的“三权分立”国家,立法权只属于议会,但随着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行政管理职能的增强十分必要,行政权的扩张已成为现实,行政机关立法的现实性和合法性已被许多国家予以承认。我国的立法权原则上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也存在地方立法、行政立法。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类:

1.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我国效力最高的根本大法,其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都适用特别规定。

2.法律。此处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前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后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

3.行政法规。指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www.xing528.com)

4.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地方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有:(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如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市等。(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如南宁市、长沙市等。(3)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如大连市、青岛市等。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部门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7.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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