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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融资中的控制权配置规定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们指出控制权的相机配置要求在企业债权融资时,如果能按规定偿还债务,则剩余控制权配置给企业家;如果不能按规定偿还债务,则剩余控制权配置给投资者。

企业债权融资中的控制权配置规定

1.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的控制权配置

早期的控制权理论没有对特定控制权与剩余控制权进行区分,剩余控制权是从剩余索取权发展而来的。剩余索取权是对企业剩余现金流的要求权,而剩余控制权是对企业契约规定外的交易或事项的投票权、决策权。对于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先前的观点(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强调前者,现代观点(如GHM理论)更强调后者。但二者都认为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应统一。

GHM理论强调二者的统一,并进一步指出由剩余控制权可推导出剩余索取权的安排。此外,布莱尔从风险承担者与风险制造者相对应的角度、巴泽尔从人力资本属于主动性资产、詹森和麦克林从企业知识结构的角度出发,都得出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匹配才是企业控制权配置有效率的结论。因此,以剩余控制权理论为基础,将资本的范围扩张到人力资本,自然会得出企业契约中的人力资本也应拥有剩余控制权的结论。

2.资本结构制约下的控制权配置(www.xing528.com)

詹森和麦克林开创了融资结构的契约理论,指出融资结构由代理成本决定,而融资结构通过影响经营者的努力水平、融资结构的市场信号传递功能、融资结构通过经营者占有的股份与其对企业控制权的分配这三种途径影响企业价值。

哈里斯和雷维夫沿着詹森和麦克林开拓的路径考察了投票权的经理控制、企业的负债——股权比率及兼并市场三者间的关系。他们建立了一个投票权和剩余收入权匹配的模型,证明资本结构是保证优秀候选人获得公司控制权的一种工具。

阿洪和博尔顿建立了一个当事人受财富约束下,企业家(有技术无资金)和资本家(有资金无技术)的市场签约模型。他们指出控制权的相机配置要求在企业债权融资时,如果能按规定偿还债务,则剩余控制权配置给企业家;如果不能按规定偿还债务,则剩余控制权配置给投资者。哈特在不完全合同框架下研究了最佳债务合同:如果融资方式是发行带有投票权的股票普通股),则资本家掌握剩余控制权;如果融资方式是发行不带投票权的股票(即优先股),则企业家掌握剩余控制权;如果融资方式是发行债券,则剩余控制权仍由企业家拥有。前提是按期偿还债务本息,否则,剩余控制权就转移到资本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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