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银行的档案资料中,虽然不能查到所有的发放记录,但是却有一些关于年金和储金发放的往来函。关于年金的往来函中,主要想确认的问题就是职工的“功劳成绩如何”,在行员到应发年金之期时,因为有些员工换过岗位,因此,就发函询问以往的业绩。如,某行员“前在(武)汉行文书课办理译电、缮写、中文打字、校对、发信等事项,为人诚朴,勤劳干练,深资得力”;又如,某行员“系上年四月间由南昌分行调吉,在我处服务,计仅年余,任事勤奋,账务精熟,颇具劳绩。且各部事务,均能深晓细究,洵属难能”。[15]虽然这些函件中并未标明金额,但证明了年金奖励金发放的事实。
又有一些卷宗是关于中央银行行员储金的,这一卷宗共有362页,大约涉及了一百多件储金发放案件。在这些储金发放函件中,主要是为了核准行员是否已经离行三个月,是否还有未清事宜,有些还指出要保证书和储金一起发还。通常如下陈述:“××于××日辞职离行,现在业已经过三个月以上,并无经手未完事件,所有该员名下储金现据声请转陈。”[16]其中也有一些案卷陈述了储金数额,本书在这里将卷宗中涉及数额摘录如表6.4所示。
表6.4 中央银行行员储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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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资料来源:《中央银行行员储金规则》,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2-10166。
这30个样本中,1935年有18个,1934年有9个,1933年有3个。从发放储金的金额分类,金额低于100元的有10个,100-200元的有11个,200-1 000元的有5个,超过1 000元的有4个。从中央银行的储金发放数额中可知,储金数额差距很大。在所录入的30个样本中,最低的储蓄发放额是3号行员,只有8.26元,而最高的储蓄发放额是20号经理的2 690.39元。这30个样本的平均储蓄发放额约为359元。如果将这30个样本根据身份,分为行员和管理者。在行员的20个样本中,储金发放的最小值是8.26元,最大值是603.78元,平均行员得到的储金为142元。在管理者的10个样本中,储金发放的最小值是39.47元,最大值是2 690.39元,平均每个管理者得到的储金是793元。因为无法获知离职人员在职的时间,所以无法进一步分析,但是从中国银行的储金发放案例中,我们可知,储金发放确实存在,而且根据储金规则,储金是与在职的薪金以及在职的时间紧密相连的。虽然储金有多有少,但它们确实能给职工们带来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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