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近代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演化:强制储蓄数量统计

近代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演化:强制储蓄数量统计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前文中已经梳理过设立了强制储蓄的企业,但是难以以此为起点对全国的强制储蓄数量进行统计。吴至信在1937年进行的统计调查,覆盖了福利较好的铁路、矿山和工厂,给出了一个强制储蓄覆盖数量的参照——97 071人。该强制储蓄规模的全面统计则在中央信托局的资料中体现,到1937年全面战争爆发前,参加的军储单位达到400余户,储蓄分户达到45万余户,储款也达到了700多万。但因为这些地方公务员的数量缺乏统计,因此难以计量。

近代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演化:强制储蓄数量统计

在前文中已经梳理过设立了强制储蓄的企业,但是难以以此为起点对全国的强制储蓄数量进行统计。首先,一些企业虽然设立了强制储蓄计划,但是史料并没有记载该企业的强制储蓄持续时间,在本书统计的1937年时点上储蓄计划是否还在进行;其次,即使得知企业的储蓄计划还在运行,也还要知道储蓄计划覆盖职工的人数。因此为了避免史料本身存在的以上问题,本书选择在1937年吴至信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的办法。

吴至信在1937年进行的统计调查,覆盖了福利较好的铁路、矿山和工厂,给出了一个强制储蓄覆盖数量的参照——97 071人。本部分就基于这个数据进行逐步地补充和扩大。首先,史料表明强制储蓄开展的范围更宽,特殊行业如银行公务员和军人等都有强制储蓄,对这部分职工也需要进行统计;其次,在其调查中上海市内的3号卷烟厂,工人人数仅包括了卷烟制造部,而3号厂——英美烟公司[52]强制储蓄的覆盖面更广,因此,根据企业档案进行补充。

(一)银行业

银行业早在1917年就开始建立行员储金。如中国银行在1917年5月就颁布了修正后准备正式实施的《行员储蓄金办法》,办法规定,月薪三十元以上者储3%,五十元以上者储5%……[53]中国银行的营业报告显示,从1917年7月到1919年底,储蓄总额达到149 606元,涉及的行员数为1 334人,一年半的时间中平均每人的储蓄金额为112元。[54]交通银行也于1917年2月订立行员储金规则并实施,后经过1919年、1921年和1933年多次修订。[55]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也从1920年开始,开办行员特别储金,并在1929年重新修订了章程。其规定行员每月按照月薪存储10%,行方则同样送10%的薪水,年息10%。由于有行方赠送,所以在提取时,根据服务期年限增加赠送额,到十年后才能全部提取。[56]在诸多的私营银行中,就现有史料表明,至少金城银行[57]盐业银行[58]、浙江兴业银行[59](章程见本章附录二十五)、四明商业储蓄银行[60](章程见本章附录二十六)都办有强制行员储蓄。这些已知设立强制储蓄的银行,在1937年的行员数如表5.8所示,总数达到11 165人,约占全国银行业行员的39%。

表5.8 1937年银行业办理强制储金的行员数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全国银行年鉴(1937年)》,第A12-A17页。

(二)军人和公务员

在1935年到1936年间,军人逐步被纳入强制储蓄的范围之内。根据《军人储蓄章程》,军人的强制储蓄额按照军人每月薪饷的一定比例进行扣存:将官扣存10%,校尉扣存5%,士兵扣存4%。[61]军人强制储蓄辐射了陆海空全部军人。储存办法,先由各部队、机关和军事学校按月造具储蓄清册,然后军需署在下拨经费时直接扣除,并交送中央信托局。储金利息为周息八厘,半年一次复利计算。储金在储户遇有解职、撤职、退役、革除、死亡或伤残除役者得提取其储蓄之本息。在储户遇紧急情事,经所隶最高长官核准也可支取。在历年的《海军公报》中披露了部分海军所属部队所造的月储蓄册规模和参加军处单位的规模。该强制储蓄规模的全面统计则在中央信托局的资料中体现,到1937年全面战争爆发前,参加的军储单位达到400余户,储蓄分户达到45万余户,储款也达到了700多万。[62]

各地公务员也逐步开始设立强制储蓄计划,如上海市、杭州市、南京市、广西省等。但因为这些地方公务员的数量缺乏统计,因此难以计量。对于属于中央公务员的交通部,根据1937年的档案资料可知,强制储蓄已开账户“计职员共五百十四户,工役二百六十四户”,即覆盖了778位员工,“按月储款均可收入七千四百余元”。[63]

(三)英美烟公司

英美烟公司的员工远不止2 600人,以1934年的数据计算,该时期的工人总数约为1.5万[64],其中,上海各厂职工人数为7 472人,汉口厂有3 187人,天津厂有2 386人。[65]由于英美烟公司对于工人储金的储蓄办法是“在员工工作满六个月后,公司将在随后的五年中,于每个阳历月末,自愿划出员工收入的5%。公司将员工每月工资的5%储存在公司账簿中的一个账户内,每个员工有自己的账户,从而保证这笔存款”。这笔资金形成了基金账户上的个人部分。“在储蓄基金账户满五年时,公司将给继续在公司工作员工的账户上存上相当于账户现有资金的等量资金。”[66]这部分形成了储金账户上的公司部分。这两部分都是厂方供款。所以,英美烟公司的强制储金计划一定覆盖了全部工人。到1937年,储金管理公司代管理的颐中烟草公司工厂储蓄总共有1 600 755元[67],平均每个工人的储蓄金有100元。同时期,英美烟公司还建立有针对雇员的储金,1937年的华籍员工储金总额约有216万[68],因此,这一时期英美烟公司的储金总额有376万元。(www.xing528.com)

(四)邮政海关

邮政在1929年10月修改了以往的储蓄办法,由职工和邮政双方储蓄,改为在以往储蓄基金的基础上仅由邮政单方每年储蓄职工工资的7%,并按照职工离职、退休或死亡时的最后工资为基准进行发放。邮政的强制储蓄由来已久,覆盖了全部职工,上至邮务长,下至杂役。[69]根据1933年中国劳动年鉴,到1933年12月底,全国邮务职工共为26 032人,可推测1937年强制储蓄共覆盖了近二万六千多人。[70]

海关于1919年12月拟订《海关人员强制退职暨养老金以及强制储金办法》,呈经税务处批准。办法规定,1920年华洋各员新入关的,必须储蓄,由月薪内提百分之六,以月薪一千两计算。月薪在一千两以外者亦作一千两算。由海关代储生息,每半年结利息一次。提取条件:(1)强制休致时;(2)自行告退时;(3)本人病故时;(4)免职出关时。在前三个提取条件下,本利均全数发还。在第三项发生时,储金本息交由遗族承领。在第四个提取条件下,如果是普通免职则将本利全给,如果有亏空公款或损害课税等情况,应行抵扣,由总税务司随时核定。[71]根据海关职工在1937年的数目8 894人,可推断该年海关强制储蓄制度的参加人数约为此。〔1〕

综上,根据吴至信的调查和相应行业数据的填补,参加强制储金的状况如表5.9所示。

表5.9 强制储蓄覆盖的行业、人数、比例估计

〔1〕《1912-1948年海关职员人数统计表》,引自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90-891页。

续表

资料来源:①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全国银行年鉴(1937年)》,第A12-A17页;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全国银行年鉴(1934年)》,第B1-B341页。②英美烟公司1934年工人数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英美烟公司在华企业资料汇编》(三),中华书局,1983年,第1032、1050、1051页估算而得,并且未包括华籍职员,1937年没有数据来源,因此,采用1934年相同的数据。③全国烟草行业工人数采集自刘大钧:《中国工业调查报告》,转引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近代工业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397-398页。④根据吴至信:《中国惠工事业》,世界书局,1940年,第171-189页,整理得到。⑤铁路1934年数据来源于《中华国有铁路员工统计》,《统计月刊》,1934年第1期。⑥《军人储蓄章程》,1942-1949年,中央信托局档案,档号:Q72-4-11,上海市档案馆藏。⑦《交通部职员储蓄暂行办法、职员储金保管委员会办事细则》,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邮电档案,档号:1-513。⑧实业部劳动年鉴编辑委员会编纂:《二十二年中国劳动年鉴》,1934年,第289页。⑨《1912-1948年海关职员人数统计表》,引自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90-891页。

综上,即使忽略难以统计的参加强制储蓄的地方公务员群体,现有的数据表明强制储蓄至少覆盖了606 308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