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盐业银行行员储蓄规程[100]第一条本行为谋行员永久安全之生计及养成按年储蓄之美德起见,特定行员储金规则。第十一条凭折倘有遗失,须在本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两个月后不发生轇轕,得由本行行员二人为证,请求本行不发凭折,但补发凭折内须证人签名盖章。
(民国八年订)
第一条 本行为谋行员永久安全之生计及养成按年储蓄之美德起见,特定行员储金规则。
第二条 凡为本行行员无论每月所得薪金之多寡,均须照所得薪金按年储金十分之一,若不储金不得为本行行员,若愿多储者至多不得过每年薪金十分之二,惟经副理以上之职员不得多储。凡支公费、交际费、夫马费,暨津贴者不适用此规则,每年应储金额于翌年一月内在花红或薪金项下扣存之,愿多存者亦同时缴纳,免费手续。
第三条 年息一分,每年底结算利息一次,俟结算利息之期,听储金者支取息金,若不支取,亦得并入储金生息,既入储本,生息则遵守第四条所定方准支取。
第四条 储蓄本金非有左列各款之一者不得支取:
一、遭父母大事者;
二、妻子有事故经总理许可者;
三、本身有事故经总理许可者;(www.xing528.com)
四、本身出行者。
第五条 行员有正当理由出行或遭遇不幸者如仍愿将原储金存于本行,仍准继续存储,年利一分计息,俾其本人或家属维持生计永享原利。
第六条 年底结账时,三行报告总管理处查考。
第七条 凡储蓄者给以特种凭折,但此凭折不得抵押借款,即作保证等用。
第八条 凡规则各条均须载于凭折之上,以俾易于遵守。
第九条 非行员不适用此规则。
第十条 本规则自民国八年起实行。
第十一条 凭折倘有遗失,须在本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两个月后不发生轇轕,得由本行行员二人为证,请求本行不发凭折,但补发凭折内须证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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