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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银行信息系统在欧非反洗钱监管体系的建设中的应用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反洗钱监管体制的重要特征是负责监管的机构为非官方组织的金融监管局。

全球银行信息系统在欧非反洗钱监管体系的建设中的应用

1.英国洗钱监管概述

英国的反洗钱监管体系是综合管理系统,包含财政部、内政部、警察部门、金融监管局、严重有组织犯罪局、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等。财政部和内政部负责反洗钱政策的制定及协调;警察部门履行执法权,通过刑侦手段打击洗钱犯罪;金融监管局担负反洗钱监管职能;严重有组织犯罪局负责反洗钱情报的收集处理与分派;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则代表了英国反洗钱行业的自律组织。英国反洗钱监管体制的重要特征是负责监管的机构为非官方组织的金融监管局。英国的金融监管局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条例》设立的一家私营公司,其运作经费由各家金融机构提供。英国的金融情报中心为国家刑事情报局下设的经济犯罪处,该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金融机构提交的可疑报告,该机构设立专业情报官员,意在解决可疑交易报告的识别与筛选。英国洗钱犯罪的证据主要来源于银行金融机构提交的报告和资料,因此对于交易数据的保存也是重中之重。

英国银行机构反洗钱所需实行的包括:

1)关注名单检索,使用UN、EU、HM Treasury(英国财政部)和OFAC名单,可取自Dow Jones,Fin Cen,FCA and Dual Use Goods Lists。需对下述客户关联人进行关注名单检索:拥有20%或以上股份的受益人,拥有20%或以上股份的公司董事信托公司受益人20%或以上,所有信托公司受信人,所有财产授予人,所有信托保护人。

2)客户风险分类,银行使用统计和明确的质化标准,例如职业、工业、业务类型、驻地、本地、国籍等进行分级,并结合可变的量化标准,例如:在一定时限内个人客户进行现金交易的次数,在一定时限内汇入汇款的金额,在一定时限内现金交易与非现金交易的百分比,在一定时限内不同汇款人向同一客户汇款的次数。

3)高风险客户交易监控,对于高风险的客户,关注名单阈值用来定义待检交易或报文与关注名单之间的总体相似百分比,如果达到了预设阈值,则产生警示。

4)高风险国家交易监控,命中高风险国家名单的客户发起交易将产生警示,极高风险的国家如NCCT名单可直接拦截拒绝交易,待人工甄别。

5)临时客户和本行客户交易限额监控、客户信息定期批量过滤、内部制度建设、职工培训、资料保密、配合执法等其他义务。

2.德国反洗钱监管概述(www.xing528.com)

德国反洗钱监管体系的主体是联邦金融监管局,有权监管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服务机构、保险公司等,并有权依法对被监管对象实行处罚。其他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联邦银行、联邦审计院、社会审计机构和德国财政部门。德国反洗钱的监管对象为金融机构、信贷机构和职业性从事特定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

银行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包含以下内容:

1)关注名单检索,德国制裁名单编制时涵盖德国本土制裁情况和由欧盟根据联合国制裁情况编制的欧盟制裁名单,欧盟制裁名单需要所有欧盟成员国进行国内法执行,并在德国由德国央行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法律发布。

2)客户身份识别,德国的客户身份识别分为三个步骤:认识风险及初步评估、控制风险和措施调整和监督审核。对于单次交易金额超过15000欧元的、有洗钱和恐怖融资行为疑点的、客户真实性存疑的情况要求履行更严格的身份识别。

3)可疑交易报告,德国没有具体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而是要求金融机构自行判断。当有关机构有理由相信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犯罪活动或其他恐怖融资行为时,应根据《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立即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数据形式向执法机构汇报,并将副本报送德国金融情报中心(FIU)。

4)客户资料保存,银行机构在与客户终止商业联系后,应该至少保存5年的交易记录。保存的资料类型根据客户类型不同而各有要求:其中自然人需要保留附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而法人或组织需保留官方认可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

5)内部制度建设、职工培训、资料保密、配合执法等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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