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斗(1749—1817),字北有,号艾塘,一作艾堂,别署画舫中人。诸生。仪征人。先世住山西省忻州静乐县楼里村,明末崇祯时高祖开春公迁居扬州,遂占籍扬州。李斗幼时失学,疏于经史,因而未走“学而优则仕”的传统知识分子道路,终生未应科举试。少年时他一度沉迷于道家炼丹之术,自云“少时丹学颇寻究,解穿始觉仙无缘”,似乎受儒家正统思想约束较少。乾隆三十九年(1774),26岁的李斗开始游历,尝三至粤西,七游闽浙,一往楚豫,两上京师,行迹颇广。后移家扬州,泛舟湖上,往来诸工段间,考索于志乘碑版,咨询于故老通人,采访于舟人市贾,因此对扬州的风物人情知之甚悉。《扬州画舫录》就是在此基础上,以实录乾隆年间扬州史事、作者的闻见为主,上之贤士大夫流风余韵,下之琐细猥亵之事,诙谐俚俗之谈,悉数予以记录。
乾隆六十年(1795),李斗酝酿构思了30年的《扬州画舫录》刊行面世。“士女总胪风土记,公卿争揖布衣交”[57],一时洛阳纸贵,都人士争传之。名宦硕儒、文人学士与他倾意结交,纷纷赋诗、题词、作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不遗余力的褒扬。为其作序者有袁枚、谢溶生、阮元、方濬颐等,再版时阮元又先后为其补了二跋,高度评价其体制在雅俗之间,为深合古书体例之作。卷首所刊题词,计有四十五家,题者为:牛翊祖、吴士英、汪棣、沈业富、张焘、王廷琛、朱筼、胡量、江藩、朱森桂、方辅、谢浤生、黄张因(静因闺秀)、郭均、焦循、方仕煌、汪文锦、江昆、张居寿、王廷伯、张镠、季尔庆、李天澂、汪坤、蒋徵、程赞和、杨炤、罗亨元(时年16岁)、罗亨麐(时年15岁)、程赞皇、程赞宁、洪锡恒、方桂、吴小贞(女士)、李周南、石钧、钱时霁、李菼、熊之勋等。该书声名之盛可见一斑。题词者多为官员、学者和文士,亦有少年才俊、闺阁才女,皆为李斗相与往来的朋友。
嘉庆元年(1796),李斗赴浙江学政阮元幕,随其按试嘉兴、湖州等地。嘉庆八年(1803),55岁的李斗与孙星衍相聚于秦敦年寓所,“而艾塘持螯十数斤,精神意气视畴昔加胜”[58]。
李斗多才多艺,博学工诗,兼通数学、音律。著有《永报堂集》33卷(收录《永报堂诗集》8卷、《艾塘乐府》1卷、《扬州画舫录》15卷;传奇《岁星记》《奇酸记》)。晚年纂修《两淮盐法志》,以疾中食防风而愈,乃名其居曰“防风馆”。孙星衍谓其诗:“五古得选诗陶谢风韵,七古律诗词意雅正,擅唐人体格之长,绝无徘谐佻巧之作,盖诗如其人。”[59]安定书院山长洪梧论其诗曰:“其词峭而旨深远,运事古雅而博奥。……而其品概时流露于行间,盖狷者之诗也。”[60]皆谓诗如其人。
李斗不仅审音知律,还能操笛唱曲。有次友朋聚会时,他忽乘兴自演侑酒,与之同席的后辈黄承吉有诗赞曰:“技痒谁禁角辈群,传神一曲要人闻。妆成面目如孙绰,笑绝髭髯有陆云。”[61]颇有元杂剧大家关汉卿的风采。其剧作蜚声当时,李斗自我夸言“自苍梧归,吴人市予词曲为院本盖有年矣,寒家烟火所资用是出焉”[62],一度以售曲为生。李斗所编戏曲数量当不少,今留存于世仅两种:传奇《岁星记》和《奇酸记》。
李斗为人谐谑滑稽,身形矮小,友辈直呼其为“矮李”[63]。阮元谓其“性任侠,乐朋友”[64],是以他虽一袭布衣,但所交不乏当道风雅人物。其为人及行事方式,与明清之际山人清客陈继儒、李渔相似。他因生计所迫,除售曲外,甚或在卿相士夫间周旋打秋风,以致“或疑艾塘为陈眉公、李笠翁之流”[65]。李斗交游广泛,所居扬州为海内一大都会,“四方学问文章技术之士,至则与艾塘奉手题襟,流连文酒之会,故得尽知经术渊源、天部转算、词章流派曲折”[66]。扬州学派诸子中,汪中、钟怀、焦循、江藩、凌廷堪、黄承吉等皆是他的至交好友。名流大儒如袁枚、孙星衍、王昶、朱筠、钱大昭、曾燠、朱孝纯、金兆燕、阮元、江藩、黄景仁等也颇为赏识他的才情,“扬州八怪”中之罗聘、闵贞皆与他有交往。
李斗具有朴素的平民意识,与底层艺人亦多有交往,曾为评话艺人浦淋作过《子传》,说书艺人叶英也是他的知交好友。因此,本节以李斗为中心,展开对扬州曲家交游活动的考察。
(一)与金兆燕
李斗与金兆燕是知交,《永报堂诗集》卷二中存一首《送金棕亭广文往高邮》诗。诗云:“落月尚从低树挂,宿云早向碧天揩。送君此去如河草,一路青青过界牌。”[67]按诗集行年归类,可知作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则是年两人已开始交往。
乾隆四十五年(1780),金兆燕在京任国子监博士,兼四库馆缮书处分校官,分任校对之事。时李斗居京,两人交往频繁,互有诗词酬唱。金兆燕有《次李艾塘赠仆诗韵四首》,兹录其中三首如下:
天涯得仆便为朋,僮券亲书记昔曾。
驿路晓随三尺剑,旅窗寒傍一枝灯。
云山到处蛩依蟨,形影多年葛附藤。
木末水滨犹怅望,可堪断彩丝绳。
久诵三皈赋七依,郭郎捧剑肯相违。
清晨换水先瓯宰,午夜添香伴淬妃。
缃帙虚帏闲共理,纱笼小巷醉同归。
忍教只影飞鸿去,尘满征鞍泪满衣。
几年同看帝城春,与尔相依共一身。
衾裯自卷孤眠梦,薪水谁怜客况贫。
凄绝赠行无长物,腰间解取旧时巾。[68]
“僮券亲书”用的是王褒买仆写券书的典故,从“天涯得仆便为朋”“形影多年葛附藤”“清晨换水”“午夜添香”“解取旧时巾”这类词语看,这组诗描述的应是李斗与仆人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几年同看帝城春”所指并非李斗和金兆燕。按,该诗作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金兆燕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冬入京任国子监博士,乾隆四十六年(1781)春辞官南归。李斗则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春首次入京,次年秋冬之际回扬。因此,两人在京交往的时间应是乾隆四十四年(1779)冬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秋冬之际,并不存在如陆萼庭所说的“几年同看帝城春”的现象。[69]乾隆四十六年(1781)春两人同入扬州词曲删改局校曲,其中交厚者有黄文旸、罗聘、凌廷堪、程枚、谢溶生、朱筼等。
《扬州画舫录》中有关金兆燕的记载有12处,内容涉及其家庭情况、性格爱好、遗闻逸事及文学成就等多个方面。比如:卷三“新城北录上”记录了金兆燕号“棕亭”的由来;卷十“虹桥录上”介绍了金兆燕及其父、子、孙一门四代的情况,并赞其一家“自榘至琎,称为‘金门四才子’”[70]。可知李斗对金兆燕一家的情形颇为熟稔。
(二)与黄文旸
李斗与黄文旸同里、同入扬州词曲删改局校曲,志趣也相投,还是儿女亲家(李女嫁为黄幼子震妻)[71]。从年岁上看,黄文旸比李斗大13岁,在诗文中多次戏称他为“短李”,关系非常亲密。他们在里中时常过从,唱酬往来。
黄文旸《予友李艾塘有〈春日扬州〉诗云‘城里杨花城外柳,春风吹过小东门’,予极赏其神韵,舟中见绿柳弥望,作断句寄李兼怀扬州诸故人》诗云:“风流短李旧王孙,解唱杨枝最断魂。柳色一堤看不厌,春风又忆小东门。”[72]作于嘉庆四年(1799)北上赴阙里舟中,诗中深情怀念李斗及在扬友人。其《赠刘嵩岚》一诗亦提及李斗,“甲寅之岁夏四月,月阳在己阴在巳。时良月吉占同人,我辈聚会观天咫。……江郎子屏开宴特招邀,促膝衔杯共汝尔。座上汪伦情最痴蔚云,泪滴重泉忆簪珥。美人黄土名士老,满座惨然共倾耳。心伤肠断醉不知,失足一跌笑短李艾堂。知己悦己惟一情,何分几席与床笫。……”[73]诗中回忆了乾隆五十九年(1794)四月,江藩设宴相招,与汪蔚云、李斗、刘嵩岚等聚会时的情形。
黄、李两家成员之间亦有诗文题咏。张因曾题咏过李斗的《扬州画舫录》,其《题李艾塘先生〈画舫录〉四首》云:
十里长湖歌吹喧,避喧偏住水边村。每逢佳日贫且病,花落苍苔只闭门。
明月莺花翡翠楼,繁华今古说扬州。新编展向明窗读,却胜腰缠跨鹤游。(www.xing528.com)
草木禽鱼尽写生,人文风土总详明。寸丝尺素联成匹,疑是天孙锦织成。
独开生面网珊瑚,细缀骊龙颔下珠。十里湖光桥念四,特将彩笔绘全图。[74]
诗中赞美了李斗不辞贫病、甘居僻村、闭户著书的高洁品格。谓其生花妙笔犹如织女织锦般生动地描绘了扬州的风土人情画卷,因此只需新编一卷在握,临窗细读,就远胜“腰缠十万贯,跨鹤下扬州”了。
李斗《永报堂集》卷七收有《题黄秋平明经、张净因女史〈扫垢山房联吟图〉》诗,其诗云:
昨日送行客,空舍留一挂。疏树抱溪屋,岚翠湿山廨。
升堂闻琴瑟,铿然有声画。嗟我临风读,往事意殊怪。
意怪情先愁,愁君苦遨游。暂尔谢行迈,倏忽难淹留。
匆匆理湖棹,迫迫典征裘。将勿稚子念,用复山妻忧。
向者营十椽,秋平旧有十椽书屋。卜居近市廛。夫妇苦隘垫,唱和盈诗篇。
雅颂广志意,名士有以全。胡为买山赀,付之缣素传。
画鬓兼画须,须鬓皆成丝。共勤远游计,遂忘并隐期。
东皋余耒耜,西垞歌扊扅。念子复视我,贫病同伤悲。[75]
描写了黄氏夫妇在扫垢山下清贫自守、诗画唱和的隐居生活。黄氏夫妇伉俪情深,却贫病交加,迫于生计外出奔波,这相似的遭际,令李斗伤感不已。他对张因的诗画才艺甚为赞许,《扬州画舫录》谓其“工诗画,花卉翎毛称逸品”[76]。
黄、李两人在曲学上有交流,《岁星记》传奇末出有“秋平老人”(黄文旸号“秋平”)的评点。张因之母徐氏是清初戏曲家徐石麒之孙女,因此黄、李对徐石麒充满景仰之情。他们认为元曲是独一无二的曲学高峰,无人可以逾越,唯徐石麒《坦庵六种》可列配飨元曲之侪伍,而《奇酸记》亦踵武元人。[77]《扬州画舫录》中全文记录了黄文旸的《曲海目》、《庵中夜坐》诗及《萧孝子传》。此外,多次提及黄文旸,如卷九论其妻、子云:“妻张净因,名因,工诗画,著《淑华集》。子无假,名金,得唐人绝句法。江北一家能诗者,黄氏其一焉。”[78]显然对黄文旸以诗礼传家颇为赞赏。
(三)与焦循
李斗比焦循年长14岁。焦、李两家皆与甘泉黄家联姻,因此三家关系亲密。焦循《理堂日记》所记时间,起自嘉庆元年(1796)七月四日,讫于是年十二月三日。其中多次提及李斗,记载了两人之间频繁的交往活动。如“(七月)初九日早渡江抵扬,至黄秋翁家,李艾堂少选亦至,旋约李振翁为廷琥诊脉”;“初十日早同艾堂及黄秋翁往候赵仰兄,请其为廷琥胗视”;“十一日早,程中之兄约于小方壶吃茶,许楚生衣冠来叩首拜谢,为《英灵集》事也。乃同吃茶,往汪晋蕃兄家,留吃饭。晚李艾堂以知己室熏肉至秋平家,雄谈更许乃散”;“十二日早艾堂约吃面,同至中之家,拜一亭之灵,……晚艾堂又至,饮至二更而去。盖明日艾堂与中之同往杭州,此暂别也”[79]。按,日记中所提“黄秋翁”即黄文旸,“李艾堂”指李斗。所记录的是,因儿子廷琥病剧,焦循携子自杭返扬求医,七月初九甫抵扬州,即至黄文旸家,而李斗亦闻讯赶来,三人一起商量延医诊治事。由此可见黄、焦、李三人关系之亲密。而十一日至十三日,这短短四天时间里,焦循与李斗、黄文旸等吃茶叙旧,其间频频接触。
此外,《理堂日记》中涉及李斗的记载还有不少:“九月初八日饭后同中之、艾堂、补僧登吴山绝顶”;九月二十二日,焦循离开杭州,而“李艾堂往苏,刻《扬州画舫录》及《七经孟子考文》”,“以《宫室图》九部交艾堂,以一部送钱景开,其八本换《四书典林》《左传事纬》《广事类赋》”;十月十四日,焦循在杭州作《吴山第一楼》诗,其中有“文章自信成名手,骨相何疑兆状头”,注云“江补僧、李艾堂并善珞琭子法,推竹塘禄命当中状元”。[80]显然为与李斗同寓浙江学政阮元幕府之佐证。
李斗结识并入阮元幕府,系焦循绍介而成。焦循《上阮中丞第一书》云:“伊近来谋修《盐法志》,约得二千金,其故全由于大人为之刻《画舫录》及托办《英灵集》事。此二事皆不孝所力荐于大人。”[81]由此可知阮元为李斗出资刊刻《扬州画舫录》及托办《淮海英灵集》,皆系焦循向阮元所“力荐”。焦循系阮元族姐夫,又为少年学侣,有了这层关系,李斗结交阮元并得阮元资助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李、焦两人在曲学上多有交流。焦循曾为李斗《岁星记》传奇作序,序云:“岁乙丑,访李君艾塘于防风馆,见其近作《岁星记》传奇,本《列仙传》‘东方朔为岁星之精’也。夫曼倩在孝武时,文章不让相如,谏诤同于长孺。二句本方正学先生。班生专为立传,而明辨当时所传他事奇言怪事之非,则‘岁星’之说,为孟坚所不信。然而惟岳降神,生甫及申。一代非常之人,未有不钟毓于星辰河岳之灵者,何独不然?艾塘此作,可与升庵、孝若、笨庵诸曲,比肩伯仲,夫又何疑?艾塘此记成,旋付歌儿。较曲者以不合律,请改。艾塘曰:‘令歌者来,吾口授之。’且唱且演,关白唱段,一一指示,各尽其妙。嗟呼!论曲者每短《琵琶记》不谐于律,惜未经高氏亲授之耳。汤若士云:‘不妨天下人拗折嗓子。’此诨语也。岂真拗折嗓子耶?”[82]对李斗的编剧才能及《岁星记》传奇评价甚高。
两人的戏曲观颇相似。如评判演员优劣高下的标准是神化和肖人、动人。《扬州画舫录》和《剧说》中有很多相关的论述。又如推崇花部戏,《扬州画舫录》卷五和《花部农谭》都记载了乾嘉之际扬州花雅两部争胜的情形。但也略有不同,比如同是推崇元曲,焦循倡导“一代有一代之所胜”,李斗却有泥古、拘古之嫌。具体将在第六章中展开探讨。
焦循曾为《扬州画舫录》题诗,其《将之济南,留别李艾塘,即题其〈画舫录〉》诗曰:“太平诗酒见名流,碧水湾头百个舟。十二卷成须寄我,挑灯聊作故乡游。”[83]将赴济南阮元幕府,临别之际,犹关注着李斗的《扬州画舫录》一书,殷殷嘱其书成后将文稿寄付,以便自己挑灯览阅,胜似回到了故乡,足见两人交情之笃厚。
此外,两人在学术上也有交流。焦循与好友凌廷堪皆精于推算之学,李斗经常听他们谈论,获益匪浅,尝云:“予于推算之学,全无所知,获与仲子、里堂交,每闻其绪论。”[84]并且高度评价焦循、凌廷堪及李锐的推算学成就:“予按:推步之学,梅氏、江氏、戴氏为最精,而仲子、里堂、尚之三君,复推其所不足而有以补之。”[85]《扬州画舫录》卷五全文记录了焦循的《曲考》和《贞女辨》,及其寄与友人李锐的信函《与李尚之书》,李锐的《答里堂书》。
焦循与李斗原本关系亲密,后竟构爨断交,实缘于黄文旸家事。黄家拮据而焦氏妹遭人诬陷时,焦循曾“作札与李艾堂,一则约其料理柴米之事,一则望其排难纠纷”,而李斗不仅“不答不孝之札,反作书于秋平以激之,又造言以搆不孝于伊婿及黄十二”,由此矛盾激化,事态扩大,黄文旸“据之以诘家母”,致使焦母和焦氏妹“因尔而成疴”,相继病逝,因此焦循以为此祸“实酿于李艾堂也”[86]。自此焦、李两人交恶,今《雕菰集》中只字不提李斗,及《剧说》稿本中删去《〈岁星记〉序》[87],可为佐证。
(四)与程枚
李斗与程枚曾共事于扬州词曲删改局。凌廷堪、黄文旸皆为他们的好友,因此两人的关系当非常密切。《扬州画舫录》卷五云程枚“长于词曲,有《一斛珠传奇》最佳”[88]。两人直接交往的记载未见,有待新材料的发现。
(五)李斗与卢见曾之第三子卢谟
卢见曾育子谦、谨、谟、訚等四人,卢谟为第三子。监生。曾为江春座上客。著有《安平集》《梦徐草》《南游杂诗》《淮阳诗存》《关中草》等。
李斗与卢谟有诗歌唱酬,《永报堂诗集》存诗两首。乾隆四十四年(1779),李斗在京赠卢谟轝石,并赋诗《轝石赠卢三竹圃》。乾隆四十八年(1783),两人在广东番禺分手,离别之际,李斗赠诗《番禺别卢三竹圃》。短短4年时间里,两人先后在北京、番禺相遇,并赋诗留念,则知卢谟同样好游历,为李斗的同道好友。《扬州画舫录》有两处提及卢谟,卷二云其为卢见曾次子,10岁工诗,善擘窠书。[89]按,李斗谓卢谟为卢见曾次子,当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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