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扬州曲家是以群体形式存在的,其存在形态的主要表现之一,是曲家之间存有广泛的交流唱和活动。扬州的一些知名幕府无疑是曲家结聚的重要依托,从乾隆早期的卢见曾幕府,到乾嘉之际的曾燠幕府,风雅幕主和幕宾们觞咏雅集,流连曲事,外地籍和扬州籍曲家得以观摩曲剧,集中交流。而乾隆四十五年(1780)底扬州词曲删改局的设立,更是给扬州曲家提供了提高曲艺、交流切磋的机会。此外,高宗六度南巡,两淮盐政官员和盐商延揽名家谱曲,这种种机缘使得大批曲家在戏曲活动繁盛的扬州结聚,创作上演了不少风靡一时的戏曲作品,撰写了丰富的理论著述。
根据绪论中对“扬州曲家群”一词所做的界定,再经笔者考索和梳理后,扬州曲家群的基本阵容已清晰起来。清乾隆至嘉庆年间(1736—1820),属于这一时段和范围的扬州曲家有14人,他们基本上可归为以下三类:(1)扬州籍本土生长的曲家;(2)本籍外地而长期流寓于扬州甚至终老于扬州的曲家;(3)游宦扬州或这一时期内在扬州停留并创作了作品的外地籍曲家。三者在清中叶的扬州曲坛如群星辉映,为昆山腔赢得衰落前的回光返照——最后辉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作为曲家群体,扬州曲家虽然没有建立社团,标榜门户,但共同的地理环境、社会背景和文化传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的戏曲创作和理论著述,使他们的作品呈现出相似或相同的风格,理论主张出现某种趋同性。他们自觉地以文化传承为己任,形成了一个具有鲜明地方色彩的“扬州曲家群”。笔者认为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由于亲缘、乡缘、师缘、友缘、政缘等关系聚集在某一特定地域,曲家们彼此切磋,共同观摩曲剧,具有大致相似的戏曲理论主张和创作追求,其作品呈现出相近的风格,并对该地域的演艺活动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则不妨以曲家群体来规范之。基于此,清中叶扬州曲家群的划分标准为如下。
第一,时间标准。本书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清中叶,以经济、文化、学术都趋鼎盛的乾隆、嘉庆时期为主,上下跨度共85年。始于乾隆元年(1736),以戏曲理论家黄文旸生年为上限,迄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以焦循卒年为下限。当然,这一划定的依据是曲家的主要戏曲创作和理论著述活动正好在该时期内开展。之所以不采用“乾嘉”一词,缘于部分曲家的活动时间并不能完全囊括进乾嘉时期,“清中叶”则较为适用。
第二,地域标准。清中叶扬州地处南北冲要,商贾云集,四方流寓人才众多,因此扬州曲家不仅包括扬州籍戏曲家,同时也包括了大量非扬州籍戏曲家。凡曾在扬州寓居并创作了戏曲作品、对扬州曲坛产生一定影响的外地籍曲家,都归入扬州曲家群。
第三,交游标准。构成一个曲家群体的重要标准是曲家之间有广泛交往。扬州曲家群成员之间关系密切,他们或为师生,或为主宾,或为友朋,或为姻亲,或为兄弟,彼此间有着较多的联系。由于戏曲向来被视为小道末技,曲家生平资料匮乏零散,因此笔者仅就所掌握材料去描述他们的交游状况。
考察扬州曲家的生卒年、籍贯、出仕等情况后,笔者列表2-1说明如下:
表2-1 清中叶扬州曲家生平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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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1可以看出,清中叶扬州曲家群包括14位曲家,其中扬州籍曲家和非扬州籍曲家各占一半,可谓荟萃了当时曲坛的创作精英。他们中既不乏文坛名流大家,如诗歌与袁枚、赵翼合称“乾隆三大家”,戏曲有“国朝曲家第一”之誉的蒋士铨,也有在生前即以制曲名播大江南北的曲家,如沈起凤、李斗、仲振奎等,更有扬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一代大儒焦循和凌廷堪等。可以说,其人员构成打破了士、宦、商的界限,也突破了学科的界限,这对拓展曲家的视野大有裨益。因此他们不仅创作了不少名噪一时的戏曲作品,而且其理论著述成果也相当丰赡。
扬州曲家的结聚固然是因着清中叶扬州这一特定环境的依托,但能够在一定时段内存在并产生影响,也离不开其内在的核心向力——浓郁的乡邦情结。古扬州是淮南一大都会,素有“东南奥区”之称,其人文之盛,史不绝书,有关扬州风土的地方文献亦代有名著。欣逢乾嘉盛世,无论扬州籍曲家还是外来流寓曲家,都表现出了浓厚的乡邦情愫。或纂修志乘,彰举风化,或弘扬先贤,提携后进,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具有浓烈的扬州地域意识。
修志事关地方教化和地方文献的保存,是以扬州曲家视其为“著述大业”,不朽之盛事,他们自觉承担起修志的重任,致力于扬州地方志乘的编纂。据现存资料可知,卢见曾居扬期间著有扬州方志一种——《平山堂志》八卷;黄文旸应甘泉县令陈太初之聘参纂过《甘泉县志》;李斗应两淮盐运使之聘,修纂《两淮盐法志》;焦循应扬州知府伊秉绶之请,修纂《扬州府志》。他们对扬州的建置沿革、人物事迹了然如绘。尤其是焦循强调,志书应成为“一郡典型,千秋著作”,提出“按事立格,依文树义”的主张。
扬州曲家重视网罗搜求里中先贤的著述,以为“里中前辈湮灭未彰,亦后学之过也”[1]。焦循、黄文旸、李斗等人皆参与过乡邦文献整理工作,且成果颇丰。在阮元主持编纂的《淮海英灵集》中,他们一起参与了征诗和编辑工作。最卓著的当数焦循,阮元赞其“力彰家乡先哲,勤求故友遗书,孜孜不倦”[2]。对于前贤之著述,焦循或予以抄录,或删订辑录,汇文成编。《北湖小志》《扬州足征录》《邗记》《扬州图经》或是焦循据实地生活所见,又搜访遗迹加以整理而成的乡里区域志书,或是把古今有关扬州的各项文献记载辑录在一起,可补正史、府志之不足,对考察扬州历史全貌有很高的价值。李斗的《扬州画舫录》则补前人“惟端考古事,略于近世”[3]之憾,详细记载了清中叶扬州的地理和人文面貌,时人比之以杨衒之的《洛阳伽蓝记》、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其发凡起例,被誉为“龙门纪事之文”[4]。
对于扬州的地杰人灵,山川形胜,人文氤氲,磅礴郁积、精光勃发的文化积淀,扬州曲家由衷地赞美,并引以为豪。在文化的传承上,他们抱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窃谓忠孝节烈之事,一邑风教所关,前人创之,后人不可不从而振之”[5],因此,上自忠臣义士,下至名不见经传的孝子节妇,都是他们笔下讴歌的对象。对于本郡的有关忠孝节烈等风化之事,扬州曲家津津乐道、不惮其烦。如乾隆初年裔烈娥受辱自缢一事,焦循专门汇辑《府详》、志传、诗、文为一卷,成《裔烈娥本末》一书。萧孝子以割股疗母被旌表,因感念其人其事,且不满县志记载仅寥寥数言,黄文旸专门作《萧孝子传》,自云“丁酉读书梅花岭,拜节孝墓,徘徊仰止,不能自已,遂焚香涤砚,纪其轶事云”[6],并收入《隐怪丛书》中。李斗则在《扬州画舫录》卷三“新城北录上”予以全文收录。嘉庆七年(1802),扬州北门街周姥并子妇三人同时死义,邑人哀之,私相称曰“节孝”,李斗因事感怀作了《周氏节孝诗》。
而孝子行孝之事迹,他们更是奖励褒扬,期望正人心,移风俗,厚人伦。乾隆年间扬州郡城有游孝女字文元者,以卖卜、拆字养其亲。府学教授金兆燕见而怜之,率子孙同作《游孝女歌》。同时合郡士绅如秦黉、汪剑潭等皆有和诗,影响甚广。转运使仓圣裔闻之,招入使署内,令教其女孙。金兆燕又代为做媒,择配嫁之。一时合郡传为佳话。此事在焦循《邗记》、李斗《扬州画舫录》、阮元《广陵诗事》中皆有记载。
若说未出仕的扬州籍曲家通过编纂史著来发抒其桑梓之情,外地籍曲家的扬州情结,则从政绩事功上体现出来。两淮盐运使卢见曾两次莅扬,皆废旧建新,勤勉治政,而且热心文教,致力学问,因此政声卓著,其功甚伟。又弘扬文采,倡举风雅,扬州士风为之一变。袁枚尝云:
当明公未来时,其所谓士者,或以势干,或以事干,或以歌舞、卜筮、星巫、烧炼之杂伎干,未闻有以诗干者。自公至,士争以诗进,而东南之善声韵者,六七年间亦颇得八九。盛矣哉!大君子之转移风气,固如是哉![7]
为表彰明末史可法的浩然正气,蒋士铨秉铎扬州时多次向两淮盐运使进言,最终奉敕修建了梅花岭祠堂和史公衣冠冢,并献出所藏史可法画像。无论出仕抑或未出仕,扬州曲家都遵循儒家传统,积极发扬任道精神,致力于扬州文化的彰举,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浓烈的乡邦情愫外化出来。
扬州曲家还热衷于弘扬地方文化,仰慕乡贤,追和其作品。他们具有前后辈相推重的传承意识,或推崇先辈,或奖掖后进。详见后文第三章曲家交游考辨。这种朋友与师长之间的惺惺相惜,相同的艺术趣味影响了扬州曲家,也促成了这一具有地域特色的戏曲家群体。扬州曲家这种自觉的乡土意识外化,使得其戏曲理念趋同,创作和理论体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即本书第四、五、六章中表现出来的艺术创作个性和丰硕的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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