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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与执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成果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卫生行政部门目前主管化妆品卫生监督方面的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化妆品进行了分类管理,主要将化妆品分成普通国产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进口化妆品3类,针对这3类化妆品,卫生行政部门实行不同的卫生监督政策。化妆品质量监管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管先后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卫生监督与执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成果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化妆品行业也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化妆品已经受到了我国爱美女性的追捧,且成为了她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但是就化妆品而言,它是由各种化学物质配制而成的日化用品,如果化妆品在生产配制的过程中出现问题,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会危害人们的健康。因此对化妆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按照我国化妆品的监管条例规定,我国必须对化妆品实行相应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卫生部主管,对于县级以上的各地化妆品卫生监督由相应的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负责。通过条例我们可以看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是一个国家性质的监督管理,就全国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全国的化妆品为卫生进行监督;就地方而言,由地方相应的卫生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管。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它所要监督管理的对象,即是:我国国内进行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的单位以及个人。

我国的卫生行政部门目前主管化妆品卫生监督方面的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化妆品进行了分类管理,主要将化妆品分成普通国产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进口化妆品3类,针对这3类化妆品,卫生行政部门实行不同的卫生监督政策。

我国目前施行的是化妆品卫生监督与化妆品质量监督并行的监管体制。化妆品质量监管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管先后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一个生产化妆品的企业要同时获得化妆品卫生监督部门的《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需要取得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监督部门的批准文号。(www.xing528.com)

对于国内企业生产的普通化妆品而言,只要质量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即可将相关的资料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直接进入到市场中进行流通,不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国内生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一共9 类,即:育发、防晒、脱毛、染发、除臭、美乳、健美、烫发、祛斑类,都必须通过我国省级卫生行政部的严格审批之后,再经过卫生部的批准通过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生产和销售

对于国外的化妆品而言,不管是普通化妆品还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在其首次登陆我国市场前都必须向我国的卫生部提出申请,经过我国的卫生部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相关的进口手续的办理,对于个人自己用的少量国外化妆品不在其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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