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内容
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关设施。学校生活饮用水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应经消毒处理,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具体监督内容如下:
1.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应包括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防护、水质监测、供水设施管理、管水人员管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照索取、饮用水消毒管理等内容。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在校内醒目位置要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2.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
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疾控机构对水源进行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学校应每年至少采集一次水样送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水质检测,有条件的学校,可定期采集水样送至有关部门进行水质监测,确保学校饮水安全。提供桶装水或瓶装水的学校,要选择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当学校出现饮用水被污染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饮用水的使用,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及时处理,至污染等威胁消除后,方可再次使用。
3.学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
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应取得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学生供水。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饮用水设施要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并正常使用。蓄水设施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一般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使用饮水机的学校要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至少每季度一次。学校指定的管水人员,要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学校饮用水进行消毒,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所有的清洗、消毒活动必须进行记录。
4.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情况(www.xing528.com)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包括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均需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5.学校索取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学校使用的任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要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包括直接使用的桶装或瓶装饮用水、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或净水剂等。提供给学生使用的桶装或瓶装饮用水,要关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索取产品的卫生检测合格文件。
6.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情况
学校饮用水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要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罐),应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二)监督方法
(1)查阅资料。查阅学校是否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水污染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性。查阅水质卫生检测资料,检查学校饮用水供应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水质检测或采样送检。查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查阅供水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查阅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2)现场查看。现场检查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设施,查看饮水机等饮水设施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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