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这里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练习题◆多选
1.下列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籍人员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同胞(www.xing528.com)
D.因工作需要被派往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
例6-1 一名外籍人员从2016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在2017纳税年度内,曾于3月7日至12日离境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又离境回国欢度圣诞节和元旦,请判定该外籍人员的纳税人身份类别。
解析:该外籍人员在2017年度两次离境,每次都不超过30日,且累计不超过90日,应视作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中国居住天数。因此,该纳税义务人应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2.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人。也就是说,非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拨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中国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其实际在中国逗留的天数计算。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 天计算其在中国实际逗留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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