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题◆单选
4.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由( )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A.海关总署
B.国家税务总局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税的税目和税率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商品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1.关税税目
《海关进出口税则》是以世界海关组织(WCO)发布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为基础,结合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实际而制定的。全部应税商品共分为22个大类,22 大类商品分为98 章列示,每章商品被细分为若干商品项数。这些商品项数分别由8 位数字组成的代码表示,称为税则号列。每个税则号列后对商品进行基本描述,以及该税则号列商品适用的税率。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7年12月份公布的关税调整方案,我国2018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 549 个。
2.关税税率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和特别关税税率,形式上包括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混合使用的复合税率及滑准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① 税率的设置与适用。
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为履行在加入WTO 关税减让谈判中承诺的有关义务,享有WTO成员应有的权利,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我国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不断降低,2001年为15.3%,2002年为12%,2003年为11%,2004年为10.4%,2005年以后维持在9.9%左右的水平。
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如曼谷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如曼谷协定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
② 税率种类。(www.xing528.com)
按征收关税的标准,税率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从价税是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以货物的价格或者价值为征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货物价格越高,税额越高。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海关审定的实际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从价税的特点是,税额高低与进口货物价格高低相对应。从价税的优点是税负公平明确、易于实施。但是,从价税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的同一货物价格有很大差异,海关估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计征关税的手续也较繁杂。目前,我国海关计征关税标准主要是从价税。
从量税以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容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以每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从量税的特点是,每一种货物的单位应税额固定,不受该货物价格的影响。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从量税的优点是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低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货物的进口。但是,由于应税额固定,物价涨落时,税额不能相应变化,因此,在物价上涨时,关税的调控作用相对减弱。我国目前对原油、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
复合税又称混合税,即订立从价、从量两种税率,税率随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数量的变化而变化,征收时两种税率合并计征。它是对某种进口货物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一种关税计征标准。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方法有多种,如对某种货物同时征收一定数额的从价税和从量税,或对低于某一价格进口的货物只按从价税计征关税,高于这一价格,则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等。复合税既可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进口货物的特点,又可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我国目前仅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
选择税是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从价、从量两种税率,在征收时选择其中征收税额较多的一种,以免因货物价格波动影响财政收入。也可以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
滑准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它是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通俗地讲,就是进口货物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货物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滑准税的特点是可保持实行滑准税货物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而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我国目前仅对进口新闻纸实行滑准税。
③ 暂定税率与关税配额税率。
我国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特惠税率、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同时,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和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制度,关税配额内的,适用较低的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上述税率的形式的规定执行,适用较高的配额外税率。
(2)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现行税则对100 余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税率一般为20%~40%,此外在一定期限内还对200 多种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
(3)特别关税
为了应对个别国家对我国出口货物的歧视,任何国家或地区如对原产于我国的进口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我国海关可以对原产于该国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特别关税。
① 报复性关税,是指对违反与我国签订或者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及相关协定,对我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国家或地区采取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② 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货物,在征收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的在于抵消他国的补贴。
③ 保障措施关税,是指当某类货物进口量剧增,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按照WTO 有关规则采取的一般关税保证措施,主要是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税和保障措施关税的,适用税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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