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款,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相当于将固定资产转移的价值作为新价值进行征税,使其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在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货物流转次数越多,对已征税款的重复征税也就越严重。总体来说,生产型增值税属于过渡性的增值税类型,它对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行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生产有利,可以保证财政收入。但是,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投资。
(2)收入型增值税(https://www.xing528.com)
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外,还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税金。在这种类型的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它属于标准的增值税。在收入型增值税条件下,外购固定资产价款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且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凭票扣税的计算方法较为困难,征税成本大,所以收入型增值税很难被广泛采用。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外,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税款。在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下,固定资产购进当期的法定增值税小于理论上的增值税,但由于这种情况最适宜采用规范的发票扣税法,而发票扣税法能对每笔交易的税额进行计算,故消费型增值税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较其他两种方法优越,是一种先进而规范的增值税类型,为许多国家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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