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的关系

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的关系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逻辑基项是范畴体系中最重要的逻辑要素,它同其他的逻辑要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应予以特别的重视。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应该具体地研究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之间的关系。关于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的关系,上述四种情形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是并没有穷尽它们关系的多种性。在现实的研究过程中,逻辑基项和逻辑始项只能在相互联系中被研究,它们之间经常处于思维反馈的过程。

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的关系

逻辑基项是范畴体系中最重要的逻辑要素,它同其他的逻辑要素有着密切的联系。要建立范畴体系,当然必须首先创造各种逻辑范畴,其中最基本的是逻辑基项,必须用心加以研究,同时,还要正确了解和处理逻辑基项同其他逻辑要素的联系。其中,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应予以特别的重视。

每一个范畴体系,都有自己的逻辑起点,这个起始范畴,就叫作逻辑始项。就一般的意义来说,逻辑始项有自己的特有的规定性。例如,它必须是最简单的范畴,是整个范畴体系的抽象极限,它内部所包含的个别内涵和一般内涵的矛盾,构成理论体系中范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自我运动”的源泉,等等。但是,特殊地说,对于不同的范畴体系,逻辑始项是各不相同的,它的选择和制定,主要应以范畴体系的逻辑基项为依据。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应该具体地研究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之间的关系。

第一,始项与基项的关系,反映了一般形态与特殊形态的关系。从始项开始,推演出基项,就是范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运动。例如,《资本论》的逻辑始项是商品,在这里,商品是作为一般的价值形态出现的,它是最简单的范畴,通过劳动力转化为商品,从而使商品到货币和货币到资本的运动,以逻辑的必然性推演出剩余价值这个特殊的价值形态。就是说,始项是价值的一般形态,基项是价值的特殊形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般形态到特殊形态之间的关系。这样确立了逻辑基项,就可以找到与基项相同形态的最简单、最抽象范畴,它就是体系的逻辑始项。

第二,始项与基项的关系,反映了存在与本质的关系。在《持久战》这部著作中,在回答为什么战争是持久的,最后的胜利属于中国等问题时,其出发点是分析中日矛盾双方互相反对的各种特点。日本方面,长处是战争力量之强,短处是战争本质的退步性,人力、物力之不足和国际上的寡助;中国方面,短处是战争力量之弱,长处是战争本质的进步性,又是一个大国,在国际上获得多助。毛泽东同志经过这样的分析之后,说:“这些,就是中日战争互相矛盾着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和规定着双方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规定了和规定着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胜利属于中国而不属于日本。战争就是这些特点的比赛。这些特点在战争过程中将各依其本性发生变化,一切东西就都从这里发生出来。”[42]中日双方的这些特点,是普遍的存在,从这种普遍的存在出发,就可以找到关于中日战争的“持久战”的这种本质规定性。始项与基项的这种关系说明,我们在特定的已知论域中,只有根据特定的论题,才能确定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确定了这两项之和,就可以逐渐地研究逻辑基项对其他逻辑要素的规定和影响。

第三,始项与基项的关系,是实体与根据的关系。就牛顿力学来说,要描述运动,首先必须确定什么东西在运动,根据什么参考系去描述运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制定“质点”和“坐标系”的范畴。作为力学的出发点,质点是几何上的点,所以,它是抽象的极限,但是,它必须具有质量,才能作为运动的实体。恩格斯说:力学的“出发点是惯性,而惯性只是运动不灭的反面表现”[43]。惯性的量度是质量,牛顿三大运动定律的第一定律是惯性定律,所以,“质量”是力学的出发概念,是逻辑始项,要改变质量的运动状态,需要外力的作用。如果说质量是运动的承担者、实体,那么,力就是运动的原因、根据。质量与力的关系,就是实体与根据的关系。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就是以定量的形式描述了这种关系,反映了范畴体系的逻辑始项和逻辑基项的关系的一个方面。(www.xing528.com)

第四,始项与基项的关系,是前提与结论的关系。这种关系,多见于公理化系统中。欧几里得几何学、非欧几里得几何学都是从初始的定义、公设、公理出发,推论出一系列的基本原理、定律,由此得到各不相同的“空间流行”的概念。这些定义、公设和公理就起到了逻辑始项的作用,由此获得的“空间流行”就是逻辑基项。在狭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从狭义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出发,得到洛伦兹变换,由此可以推导出时间和空间的相对论效应和其他一系列结论。狭义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就是狭义相对论的逻辑起点,即逻辑始项,洛伦兹变换就是它的中心范畴,即逻辑基项。始项是前提,基项是始项的推论。在广义相对论中也是这样,它的基本前提也是两条基本原理,即广义相对性原理和等效原理,这就是它的逻辑始项,由此得到了引力场方程,这就是逻辑基项。从这里出发,可以推导出一系列重要的结论,如水星近日点的运动,光线在引力场中发生弯曲、引力场的光谱线红移等。在这里,基项是由前提必须得到的结果。

关于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的关系,上述四种情形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是并没有穷尽它们关系的多种性。对这种关系的探索,可以为我们提供任何制定逻辑范畴的方法,具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

一个理论体系的建立,最主要的工作是探索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如果这两个范畴得到了确定,其他的范畴就迎刃而解了。尤其是公理化系统,只要有了作为前提的基本原理,一切结论及其推论都包含在其中了。但是,这些探索是极为困难的。例如,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的体系,在寻找逻辑始项时,就同传统的观念发生决裂,这说明科学地制定逻辑始项,是多么不容易的工作。从欧式几何学到非欧式几何,其中只变换了第五设(平行公设)就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几何体系。但是,这项探索工作却经历了2000多年之久,其艰难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不过,一旦前提确定下来,理论体系也就基本定型了。

在建立范畴体系时,到底是先确定逻辑基项,还是先确定逻辑始项呢?在现实的研究过程中,逻辑基项和逻辑始项只能在相互联系中被研究,它们之间经常处于思维反馈的过程。一般说来,在确定了基项之后再去寻找始项,或者在确定了始项之后再去寻找基项,都是少见的。范畴体系的各种要素的确定,总是在相互比较、相互联结的研究中完成的,而且,在研究的过程中,对各种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认识,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许多先前得到的结论,在日后也不断地被修正。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的过程中,对范畴体系的结构作过多次更易,同样说明了制定范畴的这种复杂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