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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基项与本质概括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质”也是一个相对的范畴,它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中才有意义。如果扩大或缩小这个范围,它就会被反映新的“本质”范畴所代替,因而也就有新的逻辑基项。不同的范畴体系在不同的逻辑基项中得到反映,因为范畴体系是从整体上反映事物的本质的。逻辑基项的变化而导致范畴体系的变化的这种事实,同样说明,中心范畴具有决定范畴体系性质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基项与本质概括

范畴体系必须有逻辑基项,这不是先验的假定,而是历史上各种科学理论的范畴体系所具有的一个基本特征。只要我们具体地分析一下这些理论体系,就不难发现,逻辑基项在范畴体系中占有奠基石的地位和作用。

逻辑基项是体系的中心范畴,它贯穿于体系的始终,构成体系的中枢和轴心。例如,《资本论》中的“剩余价值”范畴,《持久战》中的“持久战”范畴,牛顿力学中的“力”范畴,量子力学中的“波函数”范畴,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范畴,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的“实践”范畴等,都是逻辑基项,对理论体系起到奠基的作用。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人们之认识事物,就是从现实中,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再用这种本质的认识来解释现象。认识的这种深化,经历着从现象到本质,又从本质达于本质和现象的统一的过程。实现了这种统一,认识又回到现实中去了。这样,人们的认识就采取了“现象—本质—现实”的这种循环。科学理论的逻辑体系,就是在这个认识循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为认识的任务在于到达本质,反映事物的全体。因此,在认识的成果中左右一切的中心范畴,是最集中地反映全体本质的范畴。上面所说的范畴都是这样的中心范畴,在逻辑上我们称它们为逻辑基项。为什么必须是反映全体的本质的范畴,才能成为逻辑基项呢?大家知道,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概念都可以充当逻辑基项的。“本质”也是一个相对的范畴,它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中才有意义。它不仅有深浅不同的差异,而且也有范围大小的区分。在某一一定的层次和范围内是本质的东西,在另一一定的层次和范围则是非本质的东西。范畴体系总是由许多范畴构成的,它们的任务是反映事物的全体的性质,在这种全体的范围内和层次上,各种范畴反映着各自不同的规定性,其中必定有一个表现为最本质的范畴,它反映全体的本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逻辑基项,所以,逻辑基项是由各种特定的范畴体系所决定的,只有相对于特定的范畴体系,逻辑基项才反映着事物的全体本质。如果扩大或缩小这个范围,它就会被反映新的“本质”范畴所代替,因而也就有新的逻辑基项。

《资本论》是一个极为严密的逻辑体系。为了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商品开始,运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逐次地剖析了货币、资本、剩余价值、利润等范畴,从而证明,资本的生产过程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马克思把资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不变资本,它的价值只是在产品价值中再现出来;另一部分是可变资本,即用来支付工资的资本,它所包含的物化劳动比工人为换取它而付出的劳动要少,这种余额称为剩余价值。所以,只有剩余价值才真正地揭示出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也正是这个原因,马克思把剩余价值的生产,称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资本”范畴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一定的范围内,它是反映本质的范畴,但是,就总体来说,“剩余价值”范畴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比“资本”范畴所反映的更本质。这就使“剩余价值”范畴成为《资本论》范畴体系的逻辑基项。(www.xing528.com)

逻辑基项是范畴体系中的整体性范畴。所谓整体性,是指贯穿于范畴体系的始终的这种特征。一个复杂的事物,总存在着多种因素和各种关系,其中必有一种关系或因素是主要的,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关系的存在和发展。反映这种复杂关系的范畴体系中,也必定会有一个范畴,反映这种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关系,它就是中心范畴。例如,“剩余价值”范畴,《资本论》第1卷告诉我们,只有在创造剩余价值的条件下,货币才成为资本,即变为一种特殊的、历史上一定的社会关系。接着指出,由于资本的积累,即一部分剩余价值变为资本,投入新的生产,产生了一种历史的趋势,这就是剥夺者被剥夺。《资本论》第2卷所分析的资本流通,是剩余价值问题的继续,一方面,流通影响剩余价值的生产;另一方面,流通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条件。《资本论》第3卷所分析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实际上就是产业资本、商业资本、银行资本和大土地所有者瓜分剩余价值的具体分配过程。所以,在《资本论》中所涉及的全部经济范畴中,剩余价值是贯穿全书始终的中心范畴,并规定和影响其他范畴的运动和演化,因而带有全局性和整体性的特征。

逻辑基项规定着范畴体系的基本特征。不同的范畴体系在不同的逻辑基项中得到反映,因为范畴体系是从整体上反映事物的本质的。各种范畴体系之间的本质差异,也就在整体上反映了对象的本质差异。反映这种差异的主要标志,就是中心范畴。例如,在牛顿力学中,“力”是中心范畴,可以用作用力的变化来说明物体的不同的运动状态。在量子力学中,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制定反映微观粒子的波粒二象性的特殊范畴,“力”这个范畴就退于次要的地位了,于是就产生了“波函数”这个范畴,用以描述微观粒子的运动状态。尽管在量子力学中,仍然保留了经典力学中的许多范畴,如:坐标、时间、空间、波长、频率、能量、动量、冲量等,但是,由于中心范畴的改变,使这些范畴都带上了新的内涵,同时又增加了许多新的范畴,从而使整个量子力学带有全新的性质,反映出微观粒子运动的特殊规律性。逻辑基项的变化而导致范畴体系的变化的这种事实,同样说明,中心范畴具有决定范畴体系性质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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