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然“逻辑”一词是1662年出版的《波尔·罗亚尔逻辑》一书中首先使用的,但在亚里士多德以前,人们已经从事逻辑学的研究了。在几千年的历程中,传统的逻辑观念不断地受到挑战而变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逻辑科学正是在这种观念变革中得到发展。
为了推进逻辑学的发展,回顾一下历史上的逻辑观念的几次大变革,是有益的。
(1)演绎逻辑
形式逻辑是世界上最悠久的逻辑,大家都称它为传统逻辑,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创造的逻辑。就整个逻辑观念来看,形式逻辑是演绎逻辑,三段论是它的核心内容。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观念,是演绎推理观念。它的精神,一是只管思维形式的正确,不管思维内容的真实。二是探求达到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必然联系的逻辑规范。康德在最早使用“形式逻辑”(普通逻辑)一词时,就对它的基本逻辑观念进行了解说。康德认为:“普遍逻辑将知性及理性的一切形式活动分解为若干要素,并把这些要素说成是对我们的知识进行逻辑评判的原则。因此,这部分逻辑可以称为分析论,它至少是真理的消极标准,因为在我们根据内容所研究一切知识,从而确定是否其中包含有关于对象的积极真理之前,必须根据这些原则从形式方面审查和评定这些知识。”[1]因此,形式逻辑抽去知性的一切内容,只研究思维的纯粹形式。只说明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正确的演绎推理要反映这种联系的必然性。它就是人们所说的逻辑必然性。这两方面,构成了形式逻辑观的真谛。
(2)归纳逻辑
演绎逻辑尽管提供了逻辑的必然性,但它对于其前提的真假,却又无能为力。另外,形式逻辑在中世纪受到歪曲,部分地变成了宗教神学的工具。在近代实验科学发展的推动下,培根创立了归纳逻辑,其批判矛头首先对准了中世纪对逻辑的歪曲,同时也批判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对前提的真假所表示的漠不关心。由此,它得出结论认为,逻辑的唯一希望,应诉诸经验,求助于归纳。在培根看来,归纳逻辑的任务是从自然事物中找到一般的结论。归纳逻辑的基础是从观察和实验中获得材料,然后采取分析、比较、排斥等方法加以整理,从而获得真实的概念和命题。归纳逻辑的提出,在逻辑史上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它反对演绎万能论,受到自然科学家的欢迎,成为科学认识的一种重要方法。后来,经过惠威尔、赫舍尔、穆勒等人的发展,形成了归纳五法,成为归纳逻辑的基本内容。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不同,它所揭示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并不具有必然性,而只是或然性,因而是一种或然逻辑。归纳逻辑的诞生,第一次打破了传统逻辑的范畴,形成了另一种类型的逻辑,第一次把方法论包括到逻辑中去。这在逻辑观念上,是一次重大的变革。罗素认为,逻辑的“第一次扩展是培根和伽利略引进了归纳法”,“如果归纳法毕竟还是存在的话(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它将仅仅作为演绎时所依据的一个原则而存在”[2]。或然性逻辑是必然逻辑存在的一个前提,如果没有归纳逻辑,演绎逻辑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仅就这一点,也足以说明这次逻辑观念的变革必要性和合理性。
(3)先验逻辑
康德又一次扩大了逻辑的范围,他把逻辑分为普通逻辑和先验逻辑两类。普通逻辑是关于一般知性规则的科学,研究思维的纯粹形式方面,所以又称作形式逻辑。先验逻辑则不同,它是研究先天纯粹知识的起源、范围以及客观有效性的问题。它不仅研究形式,而且还研究内容,因此,先验逻辑是关于理性的科学,即思维的必然规律的先天科学。这种逻辑观念,对于形式逻辑只研究思维形式而不研究思维内容的传统观念,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而且,在这种新观念之中,还包含有辩证法的因素,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康德把范畴论作为认识论的中心,认为范畴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人类思维就是按照严格的图式、规范,运用范畴对经验材料进行整理而达到统一,从而揭示了范畴逻辑的新方向。但是,先验逻辑实际上是康德的认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出发点是先天,这就使康德没有完全实现建立自己的新逻辑。尽管如此,他所造就的逻辑观念的变革,在逻辑史上的贡献也是不能抹杀的。德国逻辑学家肖尔兹称康德的先验逻辑是非形式逻辑,是把“科学论”作为逻辑的上位概念,就是这种观念变革的反映。[3](www.xing528.com)
(4)思辨逻辑
黑格尔不满足于形式逻辑,重视康德把形而上学逻辑化的倾向,并进一步加以发展,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统一起来,企图创造一种把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统一起来的逻辑。黑格尔的逻辑实际上是形而上学的逻辑,是另一种类型的逻辑。在这种意义上,罗素也认为:“黑格尔及其追随者扩大了逻辑的领域。”“他所谓逻辑的东西,乃是在这样一种条件之下研究宇宙的本性,即这个宇宙的本性仅仅从逻辑的原则中就可以推理出来,至于宇宙就其结构来说,在逻辑上是自身一致的。”[4]罗素正确地揭露了黑格尔思辨逻辑中的客观唯心主义倾向,但他不懂辩证法,因而不同意黑格尔的思辨逻辑。黑格尔思辨逻辑的方向,同康德的逻辑方向是一致的,但黑格尔大大地前进了。康德一直没有实现思维形式同思维内容的统一,只有黑格尔把两者统一起来,开创了思维从知性向理性发展的逻辑,并把矛盾辩证法引入了逻辑学。这是前无古人的创举,对逻辑学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肖尔兹说:“毫无疑问,正是由于黑格尔,亚里士多德意义的逻辑概念受到了震撼性的改变。”“我们必须承认,黑格尔的逻辑是一种新的逻辑类型。”[5]按照肖尔兹的意见,黑格尔的逻辑学实际上就是范畴论。这是很有见地的。继黑格尔之后,范畴的逻辑在马克思主义的逻辑科学中,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5)数理逻辑
莱布尼茨最先发现了数理逻辑的一些重要原则与定理,成为数理逻辑的最早奠基者。数理逻辑以人工语言代替自然语言,这是与古典的传统逻辑所不同的地方。在逻辑观念上,这也是一种新的变革,它使莱布尼茨成为自亚里士多德之后最伟大的逻辑学家。罗素和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总结了自莱布尼茨以来的逻辑学研究成果,成为数理逻辑的代表性著作。它不仅阐述了逻辑主义的思想,而且阐述了数理逻辑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在逻辑发展史上,建树了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后来又出现了以布劳维尔为代表的直觉主义学派,进一步推动了数理逻辑的发展。哥德尔提出了不完全原理,对数理逻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数理逻辑是现代的形式逻辑,它在现代的发展,表明了逻辑数学化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6)非古典逻辑
逻辑学在现代的发展,又出现了逻辑观念的变革。1920年,波兰著名逻辑学家卢卡西维茨首先提出了三值命题演算的逻辑系统,认为在真值二值之外还有第三值。它既不真又不假,叫它中值。随后,又发展了多值逻辑系统。在多值逻辑研究的推动下,又发展出模态逻辑,以“可能”“不可能”“必然”等表达逻辑关系,使模态形式化,从而探讨它们的推演和逻辑性质。近几十年来,模糊逻辑(又叫弗晰逻辑)这种新型的逻辑科学诞生了,它提出了语言真假变量的概念,考察命题的真假程度。这样,语言真假变量的表达方式有:非常真、十分真、有点真、基本上真、假、完全假等。后来的发展,又进一步讨论了模糊几何的概念及其逻辑运算。模糊逻辑的发展,为近似推理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可以想见,模糊逻辑是一门很有发展前途的逻辑学,它的成果,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将会有更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只有真假二值的传统逻辑观念,多值逻辑的产生是一次重大的观念变革,模态逻辑是在多值逻辑研究的推动下产生的,是这场逻辑观念变革的继续。至于模糊逻辑,不仅对于二值逻辑,同时对于多值逻辑和模态逻辑,都是更加深刻的观念变革。所有这些逻辑学的分支,都属于非古典逻辑。
逻辑科学的发展,历来就充满着生机,它告诉我们,新的逻辑科学的诞生,都以逻辑观念的变革为先导,对原来的逻辑范围都发起了冲击。逻辑科学并没有先天的界限,我们没有理由以传统的逻辑观念来限制逻辑科学的发展。这就是几千年来的逻辑科学发展的历史所给予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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