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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统一主观性和客观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物质的客观性是相对于观念来说的第一性,真理的客观性则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第二性的观念中反映着第一性的内容。既然是反映,它就不能离开主体的主观状态和认识能力,因而,“反映”又是真理的主观性的一种根据。所谓正确反映,就是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这是由真理的本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正确地选择也反映了主观能动性,在这里又包含有主观性,这是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上的主观性,取决于实践的主观性。

如何统一主观性和客观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成果

真理内容的主观性,并不是对真理内容的客观性的否定。我们强调真理的主观性,正是要求在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上,把握真理,应用真理,使它真正地成为实践的正确指导。过去,有些人不懂得真理是一种观念形态,否认真理的主观性,认为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客体本身,因而不能正确地把握真理,也不能同庸俗唯物主义划清界限。在这里,我们说真理具有主观性,首先必须承认真理是一种观念的形态,它是外部世界的映象,其中包含着被移入头脑,并被人脑改造过的客体。这就是列宁所说的:“生命产生于脑,自然界反映在人脑中,人在自己的实践中,在技术中检验这些反映的正确性并运用它们,从而也就接近客观真理。”[9]真理的客观性与物质的客观性不同。物质的客观性是指它独立于观念之外,真理的客观性是指在主观的观念中,反映着观念之外的客体。物质的客观性是相对于观念来说的第一性,真理的客观性则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第二性的观念中反映着第一性的内容。如果离开了真理的主观性,那么,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无立足之地,它也就不再是观念形态,而是客观实在。这样一来,哲学上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区分,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统一于实践的过程中,只有在实践中,主体才能完成对客体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客观性,取决于这种反映的正确性。真理与谬误的区分,其界限也正在这里。如果反映得不正确,并做出种种歪曲,那么,这种认识就不能称为真理,而只能是谬误。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不能认为谬误也有客观性。但是,无论什么样的真理,它总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既然是反映,它就不能离开主体的主观状态和认识能力,因而,“反映”又是真理的主观性的一种根据。所谓正确反映,就是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这是由真理的本性所决定的。

如何确定观念的反映是否正确呢?它的唯一准绳是实践,即是真理对改变客体的正确指导。为了实现合理的目的,人们必须在实践中运用正确的认识,达到预期的结果。“运用”就是对正确认识的一种选择。一方面,正确地选择理论指导,反映了真理的客观性。因为,选择哪一种理论,才能实现正确的指导,这是由所从事的实践决定的。这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理论和实践的一一对应关系。尽管在选择上存在着主观随意性,但是,要使这种选择实现对实践的正确指导,却不是任意的,因而这种对应关系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正确地选择也反映了主观能动性,在这里又包含有主观性,这是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上的主观性,取决于实践的主观性。因为真理总是认识和客体的相对的近似的符合,由于符合的近似程度不同,对于同一种实践,可能选择各种不同的理论作指导。在这些理论中,必有一种与实践处于最佳对应关系,如同数学中解题一样,有的题可以有多种解法。某人只知道其中一种,以为自己获得了全部真理,而实际上他所获得的并不是最好的解法。我们选择了一种理论,并在实践中实现了正确的指导,并不排除它不是最好的理论。如果人们始终没有发现最好的理论,就以为这种选择是最佳方案了。打了一次胜仗,可以说明战斗指挥的正确性。如果指挥得更好,也许会有更大的胜利。但是战斗已经结束,不可能再做更加正确的指挥了。若要做更加正确的指挥,只能在未来的战斗中。所以,在实践中被检验为正确的认识,其符合的程度,不是必然地确定的,而是带有很大的概然性,在这种概然性之中,包含有主观性的因素。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人们都是这么说。可是,这种说法,把真理的内容和形式分割开来,把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截然地对立起来是没有根据的。离开思维形式,哪里有真理的内容呢,真理的内容包含在思维形式之中。既然如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也就决定了思维形式的客观性。就拿概念来说,内涵是概念的思想内容。如果我们给概念下定义,其任务就是揭示概念的内涵。因此,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它本身是有思想内容的。这种思想内容,就是真理的内容。列宁说:“人的概念就其抽象性,隔离性来说是主观的,可是就整体、过程、总和、趋势、泉源来说是客观的。”[10]所以,概念这种思维形式,它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www.xing528.com)

逻辑学中,把思维的形式定义为思维的结构。例如,一切判断都有主项和宾项,其间有谓项加以联结,对于全称肯定判断,它的结构形式就是“SAP”。推理也是这样。对于三段论的第一格,则有“MAP·SAM-SAP”的一种结构。这就是所谓逻辑的格,同样有它的客观性。逻辑的格不是人任意设计的,而是客观结构的反映,所以,思维的结构,不是纯主观的,它同时又具有客观性。

总之,真理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它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其二,真理的形式也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当我们强调真理的客观性时,不要忘记,这种客观性包含于真理的主观性之中,从而同旧唯物主义真理观划清界限;当我们强调真理的主观性时,同样不要忘记,这种主观性是建立在真理的客观性的基础上的,从而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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