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明选择与反映的关系,应该考察反映论的历史发展过程。
唯物主义反映论在历史上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唯物主义离开了人的社会性,离开了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社会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认识反映外部物质世界,看作只是消极被动的反映,只知道它的受动性,看不到它的能动性。费尔巴哈反对把“自我”看作主观精神的唯心主义解释,认为“自我是有形体的”,特别强调了它的受动性。他说:“自我不仅是某种能动的对象,而且也是受动的东西。我们要从自我的能动性中引申出这种受动性,或者要把这种受动性想象为某种能动的东西。我们的自我才是受动的——不过,自我不必耻于这种受动性,因为客体本身也构成我们的自我的内在本质的属性。”[1]费尔巴哈认为,首先是客体能动地作用于主体(自我),然后才有主体接受客体的作用,这就是反映。可见,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受动反映论。由于坚持了反映论,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就坚持了唯物主义路线。但是,由于把反映只看作是受动的、直观的,否认反映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因而它又是形而上学的。
对人的受动性的承认,不能认为是错误的。但是,旧唯物主义只看到人的受动性,看不到人的能动性,这就是片面的了。其原因就在于它不了解社会实践是人类认识的基础。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认为认识发展的过程,是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运动。自我,作为认识的主体,首先它应是实践的主体。因而,它不仅具有受动性,同时还具有能动性。马克思在谈到人的现实性、人的本质规定时,指出:“对人的现实性的占有,它同它的对象的关系,是人的现实性的实现,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2]人作为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它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而人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在实践中,表现为改造世界的活动。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占有对象。在这里,实践不仅是真理的标准,而且,它还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3]
人们根据自己实际的需要改造对象,即能动地作用于客体,然后客体才反作用于主体,引起主体反映客体的活动。因此,思维反映客观存在,不仅是受动的,而首先是能动的。(www.xing528.com)
不仅实践是能动的,而且基于实践基础上的反映同样是能动的。这种能动性的表现,首先是选择反映。马克思说:“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独特性。”[4]主体接受客体的作用,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而是作了能动的选择。因此,这种受动是包含有能动的受动。换一个角度讲,主体的能动不是与受动截然对立的,其中又包含有受动。这种受动和能动的统一,就是选择反映。选择是一种主体能力,因而是主体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5]。具有音乐感的耳朵就是选择的主体能力。所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反映论,又叫作选择反映论。
受动反映论和选择反映论,是反映论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从受动反映论到选择反映论,是思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运动。思维的具体阶段包含有抽象阶段的内容。在选择反映论中,包含有受动反映论的基本原理,但它是以扬弃的形式被保留下来的。受动在其中只处于从属的地位,从而成为能动反映论的一个环节。因此,在强调反映过程中的选择时,绝不是要把它同反映论对立起来。因为,关于反映论的问题,就是认识的源泉问题,它是划分哲学派别的重大问题。列宁在谈到因果性问题上的两条路线时指出:“划分哲学派别的真正重要的认识论问题,并不是我们对因果联系的记述精确到什么程度,这些记述是否能用精确的数学公式来表达,而在于:我们对这些联系的认识的泉源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还是我们心的特性即心所固有的认识某些先验真理等的能力。正是这个问题把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同不可知论者(休谟主义者)阿芬那留斯、马赫断然分开了。”[6]在探讨认识论问题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划清唯物主义认识论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界限。关于认识过程中的选择、建构、重建等问题,同样不能回避哲学上的两条路线。我们把问题提到了两条路线基本对立的高度上来认识,绝不意味着根本不能讨论认识过程中的选择、重建等问题,而只是说,我们在研究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前提,而不能用选择论、重建论来否认反映论。必须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这是划清哲学上两条基本路线的界限的前提。但是,也不能用反映论来否认选择,回到旧唯物主义受动反映论的立场上去。这里有个界限。这两个界限的统一,就是选择反映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